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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題:如何最優地“放權”—行政事項集權與分權的最優邊界
姚東旻 中央财經大學中國财政發展協同創新中心
張詩琪 中央财經大學金融學院
内容摘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内容之一。 “放權”政策體現了政府的權力分配模式從集權向分權的轉變,其本質是一種“行政性分權”。 文章從提高經濟運行效率即最大化中央政府效用的視角,以建模方式——建立了一個三層次 政府的動态博弈模型,給出了集權與分權的邊界,揭示“放權”政策的邏輯,從而試圖為研究政 府最優行政分權提供一種可行的思路,并嘗試用這一模型為“放權”政策提供合理的解釋。模型分析結果表明,(1)分權能夠在不改變社會福利水平的情況下,通過減少中央政府的信息成本負擔提升了經濟運行的效率,這也是“放權”政策的主要目的。同時,權力的下放可能導緻下級政府“尋租”的隐患,需要加大對這一行為的懲罰力度。“權力清單”制度的建立,通過明确規定中間政府的權力範圍,加強了對中間政府行使權力的監督,減弱了其濫用權力的動機。 (2)具有以下特征的權力,分權往往比集權更優:下級政府的成本負擔輕、連帶懲罰力度小;權 力實施時底層政府追求的目标差異程度小、彼此之間相互影響程度小。與曆次國發文中下放 的權力做了比對後發現,這些被下放的權力能夠用上述的特征進行較好的解釋。(3)各因素影響分權最優性的強弱關系是:信息成本和對中間政府濫用權力的懲罰力度這兩個因素強于權力本身的若幹特征,即帶給下級政府的成本負擔、連帶懲罰程度;政策實施時底層政府追求的目标差異程度、外部性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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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結論
本文原文刊發于《财經研究》2017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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