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蘇新聞:
手機沒電了,
租個充電寶應急一下,
充一個小時的電,
費用4元錢左右,很方便。
但近期有消費者
向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反映,
他們在使用共享充電寶時遇到了“陷阱”。
莫名被扣兩次包月費
“雲充吧”:扣錯了
南京市民吳女士說,今年2月份她發現,自己的微信支付系統被“雲充吧”驿站連續扣了兩個月的20元費用,分别發生在2月24日和1月24日,可這兩天,她根本沒有使用過“雲充吧”的共享充電寶。
吳女士調閱扣費記錄發現,她2020年5月份第一次使用“雲充吧”共享充電寶,随後每次扣費基本都是幾元錢,最多也就是10元錢。但她突然卻在2020年6月11日被扣費20元,2022年1月24日和2月24日又出現兩次扣款20元。
扣費詳情顯示,這些20元的消費都是共享充電寶的包月會員業務。吳女士表示,自己從來沒有在“雲充吧”平台辦理過包月會員,“大家用充電寶都是為了應急的,基本上是在大街上看到哪個品牌就用哪個,不會刻意去關注,也不會為了一個品牌去開通會員。”
記者在南京市場沒能找到“雲充吧”共享充電寶,也就沒能還原其支付過程。随後記者與吳女士一起撥打了“雲充吧”平台客服電話。客服人員表示,吳女士的第一次20元會員包月扣費已經無法核實,但後兩次20元會員包月扣費,是系統出了問題,“吳女士以前開通過之後取消了,但是微信又給她開通了,我給她退了。”
每月被扣25元
“速綠”:适當退費
無獨有偶,南京市民金先生說,近期他查看自己的微信支付記錄時發現,從2021年7月份開始,他每個月都被“速綠”共享充電寶平台扣費25元。
金先生告訴記者:“我2021年7月份掃碼借了速綠充電寶充電,充了不到一個小時,随後每個月都會收到收費提示收我25元錢。”
記者調查發現,“速綠”共享充電寶在市場上有不少投放,掃碼後手機界面上有兩個選項,一個是免押金租借,一個是開通會員享每單3小時免費,無論是哪一個選項,隻要點擊,就視同于同意委托代扣授權協議。
選擇免押金租借,确實是按次收費,每半小時2元錢。而選擇開通會員,則是每周9.9元,每月30元,或者首月扣除14.9元、再逐月扣除25元的連續包月,金先生很有可能在去年7月份選擇了連續包月。
對此金先生表示,他也記不清當時怎麼點擊的了,但是辦理會員、包月扣費的形式肯定不是他的本意。“類似的共享充電寶我都使用過,也就收費幾元錢,而且都是明碼标價。後來我通過售後服務了解到,他說我在掃碼的時候在手機上跟商家簽約了,可以給我提供服務,每個月收費25元錢。當時掃碼的時候可能為了方便,匆匆忙忙沒有看到消費的細則,現在手機充電都很方便,我怎麼可能每個月給你支付25元錢?”
“速綠”共享充電寶平台工作人員表示,2月份接到金先生的投訴後,他們已經退還了一個月的費用,對于金先生進一步的質疑,他們會再退還兩個月的費用。
律師:擦亮眼睛
謹防自動扣費
律師表示,無論哪一款共享充電寶品牌,在掃碼使用的時候,都會要求消費者授權自動扣費功能,而這種自動扣費授權恰恰就留給了平台商家很大的自主權。
消費者在使用這些共享充電寶時,一定要仔細閱讀,選擇好自己需要的服務内容,并且核對是否被正确扣費,發現異常後要根據不同的情形來選擇維權。
江蘇斐多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彪:
如果消費者存在誤操作的情形導緻款項支付,我認為應當分下面幾情況看:
一,如果經營者已經盡了相應的告知義務,并且告知得比較全面準确,誤操作相應的法律後果應當還是消費者自己承擔;
二,如果是在提示信息不是很全面的情況下所導緻的誤操作,我認為這種責任應該還是由相關的經營者承擔,相關的款項應當是要返還的,并且要承擔相應的資金占用成本和其他直接損失;
三,如果存在惡意的盜取消費者賬戶款項的情形,可能涉及犯罪,應當由公安機關依法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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