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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後對方全責處理流程

汽車 更新时间:2024-09-03 04:08:21

發生交通事故後對方全責處理流程(交通事故發生後如何處理才能維護傷者權益)1

在我處理了幾百起交通事故案件之後,發現大部分人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後,之所以沒有妥善解決,是因為他們對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不甚了解,導緻錯過了一些關鍵節點,最終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

所以我整理了近十年來處理交通事故案件總結的經驗,結合法律規定跟大家分享一個詳細的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們以車主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為例,看看交通事故發生之後,處理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步驟一:通知相關部門

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标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報警:一旦造成人員受傷,是必須要報警來處理的,但是在實踐中,事故發生的地點不同,也是由不同的部門來處理的:

1、發生在城市及公共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一般是由交警部門負責處理;

2、發生在農村或者工廠内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一般是由公安部門負責處理;

所以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可以先撥打122報交警部門,告知準确的事故發生地點後,如果不歸交警部門負責,可以再撥打110報公安部門處理。

報120:根據傷者受傷的情況,需要及時就醫的,要及時撥打120,告知受傷部位,是否有意識等基本病情,方便醫生做出基礎判斷。

在實踐中,有的駕駛人選擇直接開車送傷者就醫,但是可能會造成事故現場滅失,導緻交警部門無法定責,甚至定為逃逸,以及保險公司無法理賠的後果。

所以除非緊急情況,駕駛人需要等待醫護人員到來,或委托其他人将傷者送往醫院,自己在原地等待交警部門及保險公司工作人員。

緊急情況下,需要提前跟交警部門、保險公司說明情況,告知自己需要緊急将傷者送往醫院治療,以免将來發生争議。

報保險:車輛至少都購買了交強險,所以發生交通事故之後也要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否則可能造成保險公司無法理賠的情況。

在實踐中,有的車主交強險和商業險不是同一家保險公司承保,所以要注意在報保險時,詢問保險公司自己車輛的交強險及商業險是否均在該公司承保,如果沒有,要及時通知另一家保險公司。

步驟二:交警部門出具責任認定書,決定是否複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簡易程序的,可以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一般情況下,交警部門是在10日内出具事故認定書,需要鑒定的,則需要在鑒定結論出具以後的5日内出具事故認定書。

在收到事故認定書後,首先要确定交警部門認定的事實經過是否與實際相符,比如送傷者就醫而被認定為逃逸等情形,其次要确定交警部門認定的責任比例是否有争議。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内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複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複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複核以一次為限。

如果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需要在三日内提出書面的複核申請。

步驟三:調解或訴訟

調解:

可以在事故認定書出具之後,通過交警部門或保險公司進行調解,車主最好要求保險公司參與或指導,讓傷者在提出索賠主張的同時,按照保險公司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證據材料,并将材料提交給保險公司,讓保險公司給出一個賠償數額,然後再與傷者進行協商。

但是在實踐中,保險公司的賠償标準一般要低于法院的裁判标準,所以保險公司給出的理賠金額與傷者提出的索賠主張一般都會存在或多或少的差距。

所以車主在調解時,要綜合考慮調解不成通過訴訟解決的時間成本和律師費用成本等等。

訴訟:

确定被告:如果調解不成,傷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一般案件中,可以把駕駛人,保險公司列為被告,但是也有特殊情況:

1、駕駛人存在酒駕、無證等情形或事故車輛未投保交強險時,可以考慮增加車主為被告,按照法律規定,車主未投保交強險的,需要在交強險範圍内承擔賠償責任;車主存在過錯的,比如明知駕駛人喝酒或無證仍将車輛交由其駕駛,也要承擔賠償責任;

2、駕駛人系職務行為時,比如駕駛人是某公司工作人員,發生交通事故時正值其履行工作任務期間,可以考慮增加其工作單位為被告。

确定提起訴訟的時間:兩個因素會影響起訴的時間,一、是否需要财産保全;二、傷者是否需要評定傷殘。

1、保全:在發生交通事故後,需要及時核實對方車輛的投保情況,如果保險不足,就需要提前申請保全肇事車輛,一般情況下,在事故認定書出具後,交警部門會給傷者三至五天的時間向法院申請财産保全,查封肇事車輛,如果超過期限未查封,車主就可以把車從交警隊提走了。

所以如果對方保險不足以賠償,盡可能早地起訴并申請财産保全,将車輛繼續扣留,以保證後續勝訴之後能夠順利拿回賠償款。

2、評殘:如果傷者受傷較重,有可能構成傷殘的話,一般要在傷後6個月才可以評定,所以如果起訴時間過早,可能傷殘鑒定的時機未到,而影響判決結果,最好是在傷後5個月左右的時間提起訴訟,這樣即不會拖延時間,也不會影響傷殘鑒定。

以上就是發生交通事故之後的處理流程,如果您對交通事故處理有什麼疑問,歡迎在評論區留言,柯律師會一一回複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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