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比較法的程序?一、含義,可比實例在其成交日期價格成為價值試點價格的一種處理消除成交日期與價值時點之間的市場狀況差異造成的價格差異,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市場比較法的程序?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一、含義,可比實例在其成交日期價格成為價值試點價格的一種處理。消除成交日期與價值時點之間的市場狀況差異造成的價格差異
二、調整方法。房地産市場價格的變化有平穩、上漲和下降三種情況。
1、當平穩時,可不進行市場狀況調整。(實際上進行了市場狀況調整,隻是調整了系數為100%)
2、上漲或下降。調整的方法是百分比調整。
公式:可比實例在成交日期的價格×市場狀況調整系數=可比實例在價值時點的價格
市場狀況調整系數一般應以成交日期的價格為基準來确定。可比實例的市場價格上漲或下降的百分率為±T%。,則系數為(1±T%)
三、市場狀況調整的具體方法。
1、房地産價格變動率或指數。
需要弄清房地産價格變動率或指數的内涵、數據基礎、編制方法等。
(1)内涵
A、地域範圍:全國和某個地區
B、房地産類型:各類房地産和某類房地産,例如土地、商品住宅
C、交易方式:買賣價格和租賃價格
(2)數據基礎:分為實際成交價、挂牌價、網簽價等
(3)編制方法:分為定基的和環比的
進行房地産市場狀況調整,應在調查及分析可比實例所在地同類房地産價格變動情況的基礎上,選用比實例所在地同類房地産的價格變動率或指數。并且數據來源應真實可靠
2、房地産價格變動率法公式
(1)逐期遞增或遞減的
可比實例在成交日期的價格×(1±價格變動率)期數=可比實例在價值時點的價格
(2)采用期内平均上升或下降的價格變動率
可比實例在成交日期的價格×(1±價格變動率×期數)=可比實例在價值時點的價格
3、價格指數法
價格指數編制原理 | |||
時期 |
價格 |
定基價格指數 |
環比價格指數 |
1 |
P1 |
P1/P1=100 |
P1/P0 |
2 |
P2 |
P2/P1 |
P2/P1 |
...... |
...... |
...... |
...... |
n-1 |
Pn-1 |
Pn-1/P1 |
Pn-1/Pn-2 |
n |
Pn |
Pn/P1 |
Pn/Pn-1 |
(1)定基價格指數公式
可比實例在成交日期的價格×價值時點的定基價格指數/成交日期的定基價格指數=可比實例在價值時點的價格
(2)環比價格指數公式
可比實例在成交日期的價格×成交日期的下一時期的環比價格指數×再下一時期的環比價格指數×······×價值時點的環比價格指數=可比實例在價值時點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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