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13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8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青海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現已施行。在新修訂的條例中,進一步規範獨生子女父母的待遇。今天,我帶大家一起來看一看,青海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标準:誰能領,領多少,找誰領?
2016年1月1日以前,自願隻生育一個子女,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具有青海戶籍的夫妻,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
但是,對于在2016年1月1日以後,即使自願隻生育一個子女,也将無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也就不能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了。
二、在青海,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标準是多少?
1.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1)發放标準: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到獨生子女年滿14周歲止,每月發放不低于10元的獎勵費。
(2)發放渠道:有單位的,由單位支付;沒有單位的,由當地政府支付。
2.獨生子女入托費
獨生子女入托(園),在年滿7周歲之前,每月報銷15元。
3.特别扶助金
對于獨生子女的家庭,獨生子女有傷殘或者死亡的,可以領取特别扶助金。
比如:
對于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每人每年發放8000元;同時,還會發放一次性撫慰金,發放标準為:一次性發放5000元。
對于獨生子女鑒定為三級及以上傷殘家庭的父母,每人每年發放6000元。
除此以外:對于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的農牧民家庭,還可享受優待和政策照顧。
比如:調整宅基地、社會救濟、安排鄉村振興項目等方面,優先享受優撫政策。
寫在最後:與其他省份相比,青海省的獨生子女父母待遇屬于中等水平。青海省有兩個比較有特色的政策:一是獨生子女入托,每月可以報銷15元;二是特别扶助金,最高每人每年發放8000元,獨生子女死亡還會發放一次性撫慰金,标準為5000元。相對來說,力度比較大。但是,在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以後的待遇方面,并未提及補助政策。而其他省份的做法,要麼一次性發放2000~3000元的獎勵;要麼加發5%的養老金。對于60後和70後來說,他們有的已經退休了,有的即将退休。所以,在對于獨生子女退休以後的待遇方面,青海還需多向其他省份學習,适時為這些60後和70後們,制定相應的補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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