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在工程測量上來說,主要有三部分内容:征地界測量、邊樁測量和土石方測量。本篇文章重點介紹征地界測量和邊樁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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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界測量路基及其附屬物(比如排水溝、防護網等)總是位于一定的地界内,涉及到的用地要辦理征地拆遷手續後才能使用,一般設計方會給出征地拆遷表,告訴某個裡程左右各征多少寬度,測量人員根據征地表放出地界樁供征地拆遷人員使用。
這本身對于測量人員來說并不存在技術上的問題,無論使用全站儀或GPS-RTK都可以完成這項工作,無非進行線路計算而已,甚至在房建上設計方直接給出紅線坐标,放樣即可。需要注意的是要考慮征地界究竟夠不夠?
設計方獲取地面高程手段先進(比如航拍或既有的地面模型)但較為粗糙所緻。當前中國的征地不是那麼容易,當征地工作完成之後才發現征地界不夠需要補征時,是一件十分麻煩的事。這需要測量人員不僅在确定邊界樁平面位置的同時确立路基邊樁的位置,還要根據地形補測地界樁之間的最高(或最低)地面高程,推算出實際需要寬度,不夠時及時變更。
如上圖所示,我們在放路基邊樁時有一個估算點位置,這個位置可能是估算的也可能從設計斷面圖上量取的,确定點位後,這個點的設計高程(路面寬度 坡面推算)與實測的地面高程有一個h1的差值,如果我們假定末段邊坡是1:1.75,如果h1=0.5米,則差0.875米,如果直接作為邊樁意味着路基寬度将少0.875米,如果相反,地面高程高出h1值,對于填方來說,就填寬了0.875米。直接調b1=0.875m???可這時邊樁仍然懸空着,需要根據高差繼續調整(可能要調好幾次),直到差異值在我們能接受的範圍内。根據地形的不同,可能第一次的位置距離正确的邊樁位置差幾十米的情況也是存在的。路基邊樁的調整,其實質是兩個面求交線的問題,地面情況的随機性和複雜性導緻了這一過程的發生。這和橋梁等固定點測量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别路基挖完或填完才發現路面寬度有問題,特别對于高填或高挖補充填或補充挖都是很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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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測量要不要放中樁路基在填挖的過程中,中樁是沒有意義的,施工中會很快毀掉,也别指望現場人員根據中樁去控制路基寬度(不同高度寬度都不一緻)。在接近路面設計高程時需要測設中樁或斷面上的邊坡點以控制路面形狀(也稱檢底)。當然,也有特殊情況需要中樁,比如高鐵中需要埋設沉降觀測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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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樁多久放一次這跟填挖機械的操作水平和現場人員的控制有關,從經驗來看,3米高度左右應重新放一次,如果現場控制好,可以放寬,控制差,則加密控制。在較早的施工中,現場人員會根據填挖高度按照坡度收樁(從邊樁位置根據已施工高度和坡度向路基方向回收邊樁),使邊坡坡度能夠得到及時修正從而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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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路基加寬值在一些設計文件中,有路基加寬填築的要求,或者在規範裡有明确規定,我們遵循即可。加寬的目的主要是保證路基本體的填築壓實質量,當沒有明确的要求時,我們可以根據填料粒徑大小确定路基填築的加寬值,或者結合邊坡防護工程的特點确定(當我們發現施工防護工程時大量的土要人工運出去的時候就得思考這個問題了)。如果僅考慮測量誤差,不論是填方或挖方都不應低于10cm,再加上施工誤差,應适當确定路基加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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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預留沉降量預留沉降量是指路堤沉降需要時間穩定的情況下有意擡高路基面标高,待穩定後沉降到設計高程。這個經常有人拍胸脯說要預留多少,或者說我按規範要預留多少,這本身并沒有多大的問題,可是坑也就這樣挖下了。如果路基填築質量較好,地基也足夠穩定,預留之後不下沉或下沉較少,怎麼辦呢?路基面不是高出一大截嗎?路基面上部的構造厚度怎麼去保證?有位前輩以前的指導意見是:如果實在要預留,當預留量在規範規定的誤差範圍内,比如規定路基面高程允許±5cm,預留5cm問題不大;如果預留量超出規範規定較多,這時需要做實際的沉降觀測,通過沉降曲線來預測沉降量,而不是盲目地拍胸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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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型路基的測量當路基的坡面不平行線路時,比如線路處突然增加停車帶、收費站等異常加寬時。這時要記住,邊樁的測量需要改變線路去控制,而不是一成不變使用中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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