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下的一線勞動者們?@高溫下的勞動者 這些權益為你撐起“綠蔭”,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高溫下的一線勞動者們?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高溫下的勞動者 這些權益為你撐起“綠蔭”
應把高溫天氣因素納入快遞員、送餐員等新就業形态勞動者的算法考量,适當降低高溫時段勞動強度
6月中旬以來,我國迎來今年範圍最大、強度最高的高溫天氣。高溫下勞動者的權益保護,面臨嚴峻“烤驗”。
日前,全國總工會印發《關于做好2022年勞動者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勞動者高溫天氣下作業所享有的權益,要求各級工會督促用人單位落實防暑降溫主體責任,預防發生職業性中暑事件。
受訪專家表示,除了高溫津貼按時足額發放,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高溫勞動保護外,企業也要加大投入,通過改善工作條件、升級勞動保護用品等舉措關愛勞動者身心健康。
這筆津貼應及時足額發放
根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社部等四部門聯合下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攝氏度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攝氏度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記者梳理發現,南方地區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早且跨度長,其中,最早發放的省份是海南省,發放時間從4月1日~10月31日,其餘省份大多集中在6月~9月。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經有近30個省份公布了高溫津貼發放标準,其中,廣東、上海、江蘇等地的津貼标準為每月300元,河南、海南、雲南等地的津貼标準為每天10元。
然而,記者采訪發現,一些用人單位仍然存在高溫津貼發放不到位,存在用防暑降溫飲料、防暑藥品等充抵高溫津貼的現象。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法學院院長沈建峰告訴記者,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及時足額支付,否則屬于欠薪。用人單位不支付高溫津貼,勞動者除了申請仲裁,還可以向企業工會或上級工會反映、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高溫天氣影響工時,不得扣工資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此外,《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八條明确,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根據生産特點和具體條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适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其中,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有的企業因擔心影響生産進度并未進行相應調整,有的企業雖調整了作業時間,卻在工資中打了“折扣”。去年,山東省濰坊市壽光市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就曾受理過一起職工因高溫天氣影響工時而被克扣工資的勞動糾紛案件。
沈建峰告訴記者,對于用人單位強令勞動者在沒有防暑降溫設施或高溫防護條件下冒險作業的行為,勞動者有權拒絕執行,還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高溫作業中暑可申請工傷
連日來,多地衛生和疾控部門發出預警,提醒警惕高溫天氣下的職業性中暑。記者梳理發現,此前關于高溫天氣下職業性中暑的報道屢見不鮮。而職工職業性中暑後,面臨的取證難、認定難等維權問題也引人關注。
據悉,中暑性疾病是高溫作業中常見的職業病,根據發病機制和臨床表現可分為熱射病、熱痙攣和熱衰竭3種。記者在街頭随機采訪中發現,多數勞動者并不清楚職業性中暑屬于職業病。
沈建峰告訴記者,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經認定為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記者注意到,快遞小哥、外賣騎手等新就業形态勞動者,往往難以避開高溫時段進行作業,也因此加大了患中暑性疾病的風險。
沈建峰建議,企業除了執行一般的高溫保護規定外,還應優化算法,把高溫天氣因素納入算法考量,降低高溫期間的勞動強度,同時,提高勞動者高溫天氣下的工作報酬。為跑在路上的新就業形态勞動者提供“愛心驿站”等納涼場所,也有必要提上議程。(記者 高子立)
來源: 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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