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有一位官員叫張詠。他為人正直,為官
清廉,留下了很多著名的事迹。
張詠擔任崇陽縣令時,非常寬厚愛民,但是執法也十分嚴厲。有一次,他看見一個小吏從縣衙的庫房裡走出來,頭巾裡面藏着一枚錢。
張詠覺得他很可疑,就質問他:“你頭巾裡這枚錢是從哪裡來的?”
小吏隻好交代:“這是縣衙庫房裡的錢。”張詠一聽小吏偷竊公家财産,非常憤怒,當即把他帶回衙門,升堂審判他。
張詠先是讓衙役打小更五十大闆。小吏不服氣,嚣張地說:“偷一枚錢有什麼了不起的?你竟然打我!不過,你也隻能打我了,難道還能殺我嗎?”
張詠提起筆,在判決書上寫道:“一日一錢,千日一千;繩鋸木斷,水滴石穿。”意思是:雖然一天隻偷竊一枚錢,但是一千天就能偷竊一千枚錢;就好比繩子雖然軟,但如果不停地鋸着木頭,總有一天會把木頭鋸斷;水滴雖然輕,但如果日日夜夜滴在石頭上,總有一天會把石頭滴穿。
審判完畢,張詠親自提着長劍,走下台階,揮劍斬殺了那個小吏。事後,他主動将事情經過報告給上級,并請求上級給自己處罰。
在這個故事中,張詠用“水滴石穿”比喻小罪
時間長了會積累成大罪。但現在人們用“水滴石穿”來比喻做事堅持不懈總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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