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長期被人視奸是什麼感覺#
奸的含義普通人解釋“奸”通常是淫亂,或者私通,但“奸”這個詞有不同的解釋:《說文•女部》的正式解釋為:“奸,私也”,被後人解釋為淫亂、私通;《玉篇•女部》:“奸,奸邪也”,後人解釋為狡詐、邪惡;《韓非子•五奸》:“奸貨賈得用於市,則商人不少矣”,後人解釋為私、非法,至此,不法商人被稱為奸商。
《廣雅•解诂四》:“奸,盜也”,後人解釋為盜竊,“非奸即盜”通常是人們用來形容“壞人”;值得注意的是,《韓非子•定法》: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後人解釋奸通“幹(gān)”,其含義為幹犯、幹擾。總之,無論從哪種解釋看,“奸”一字是典型的貶義詞,無論與何字搭配,均是不好的用語,例如,“漢奸”。
奸的含義
微博有幾個“奸”?微博是網絡服務提供者,我們應當客觀看待微博,一般不能評價微博為奸商等。既然有人有這樣的感覺,即,有人認為微博長期被人視奸,可能還要從微博的運作方式來分析。可以肯定認為,微博是經合法批準的網絡服務提供者,不能認為微博為“非法”營運。
正是這個關注方式,就有不法分子打起了微博的“注意”,有人開發出專門軟件幫助他人得到關注,結果該人被追究了刑事責任,就此意義而言,倘若一定要說微博“奸”,微博創新了“奸”的含義,即,“引誘”他人犯罪;同時,也使一般公衆分不清哪些關注量多自媒體者的真實水平。
微博營運方式可以被利用
事實上,微博的商業運營行為不能被評價為“奸”,對有商業要求的群體而言,微博是他們的“好去處”,有足夠的錢就能吸粉,就能夠加V,可以評價為“等價交換”;但就專業而言,關注量越多,或者V的自媒體經營者的專業水平可能存疑,可以購買關注量也可能是微博的市場。
等價交換不能評價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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