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都監道:“不是看我兄弟張團練面上,誰肯幹這等的事!你雖費用了些錢财,卻也安排得那厮好。——水浒傳第三十一回
沒有陰謀論,幹淨聊水浒之二十五
(1)
張都監是一個格局非常小的人。
和武松相比,蔣門神武功不行、名聲不好,甚至在忠心的程度上,武松也更勝一籌。所以放着武松的大寶藏不用,張都監勾結張團練陷害武松,這本就是一個特别愚蠢的行為……嗎?
所以我們需要重新拆解武松被陷害的經過,再判斷張都監的行為。
根據施恩的老父親說,武松被陷害是因為蔣門神勾結了當地的張團練,于是張團練找到了張都監定計,找了個機會說武松是賊,從而把武松關押在牢裡。
然而,這個案件的始末書裡寫的非常清楚。
(2)
陷害武松的贓款,是從哪來的?
在98版《水浒傳》裡,陷害武松的銀子是張都監栽贓嫁禍得來的。但這并不準确。
武松奪回快活林後,被張都監請去做一個親随。起初,張都監的确把武松當自己人看的。其中的标志是:天天請客吃飯,允許武松穿房入戶,甚至還專門幫武松定做了衣服。
注意啊,這三點盡管作為一個中産階級來說可能兵不當回事。但隐含的,張都監卻表達了二層意思:
第一,允許武松穿房入戶,意味着張都監全家都沒把武松當外人看待。古人講,穿房過屋,妻子不避。這本就是交情好到極點的表現——比如盧俊義老婆賈氏。在盧俊義家裡,隻有李固和燕青才能做到。不難發現,穿房入戶本身,家主是要承擔被綠的風險的。所以這本就是恩情。
第二,請武松吃飯、做衣服。同樣也是不把武松當外人的表現。要知道後來,石秀給楊雄家賣豬肉,過年給自己弄了一身新衣服,直接被嫌棄,連豬肉都賣不了了。而且即便是今天,關系如果不近到一定程度,誰給人送衣服呢?
但是,武松卻仗着張都監的威風,收了錢,還專門買了一個柳藤箱子,把别人送來的金銀财帛都裝了進去。沒錯,這些錢沒張都監的份兒。
(2)
那麼在孟州,如果要救一個人,需要花多少錢呢?這筆賬,武松被陷害後,書中還真的算了一遍:
首先施恩找到了自己的小夥伴康節級,查明了武松陷害的真相,以及推薦了接下來幫忙的葉孔目。施恩花了一百兩銀子。
葉孔目是審判武松案件的法官,雖然不夠清廉,但也有正義感,所以沒把武松判死了。為這事,施恩花了一百兩銀子。
接下來,施恩接着打點,買了一大堆酒肉食品請客吃飯,這算零頭不談。但給牢裡的牢頭們,也分了二三十兩銀子。
又過了幾天,施恩接着請客吃飯,和武松說話。然後又給大家了一堆碎銀子當酒錢。
後來施恩接着請客,書裡沒說給了多少銀子,就算沒有了。但書裡給了一首詩:
“贓吏紛紛據要津,公然白日受黃金。西廳孔目心如水,不把真心作賊心。“
前後施恩花了差不多300兩銀子,應該算少的了吧?
當然,我們可以說,武松幫你奪回快活林,你施恩賺的遠不止300兩了!對,沒錯,但我們也要從此發現,在孟州這個地界上,大家彼此依靠,相互花錢,任何人賺錢都不是孤立的。
然後反觀武松?收到的錢居然就自己藏起來了?
不上道。這就是正兒八經的不上道。
(3)
我們不妨再退一步說。在陽谷縣,武松打虎後,縣太爺賞了100兩銀子,武松想都沒想,就分給獵戶了。然後在孟州,别人行賄的錢,武松就給眯了?
不可否認的是,成為張都監親随後,武松變了。
反過來我們再看蔣門神,他究竟花了多少銀子呢?
首先是蔣門神發現施恩已經開始打點上下了,蔣門神馬上給州府的大人行賄。我們不知道蔣門神花了多少錢,但至少行賄之後,施恩都不敢去給武松探班了。
而張都監對此說的更明白:
你雖費用了些錢财,卻也安排得那厮好
換句話說,蔣門神花錢突出一個不差錢啊!上上下下的打點都打點到了。那麼作為孟州具體的一個普通人來說,我們是更喜歡英雄武松,還是更喜歡打點的時候不忘了自己的蔣門神呢?
這還用說。
(4)
金聖歎評價宋江的時候說:宋江那厮隻會使錢。
事實上即便在今天許多地方,辦事請客吃飯,喝酒唱歌,花錢陪唱。對方才肯給你辦事。
這是因為對方差你花的這點錢嗎?——是的,人真差這點錢。
進而言之,我們生活中并不需要很多了得的英雄,但當這個英雄影響到自己生活方式的時候,英雄也變得沒那麼可愛了。
對張都監來說,更是如此。
所以張都監陷害武松才一點也不手軟。比起武松來說,蔣門神才是真正上道的人,和蔣門神合作,大家才能真正實現共赢。
換句話說:武松才是那個另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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