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中,接受保險合同利益的人。一般在讨論收益人的問題時,主要考慮到的是被保險人身故後,身故保險金的歸屬問題。
要知道,在簽署保險合同的時候,需要選擇指定收益人還是直接默認為法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分别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别呢?
1.指定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險人指定、也可以由投保人指定,指定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數人,并且受益人領取保險金的順序和比例也是可以由被保險人和投保人指定的。
2.法定受益人:《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沒有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險人死亡後,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産,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就是說,法定受益人的順序就是繼承人的順序。
《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範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保險金在第一順序繼承人中平均分配,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都先于被保險人死亡,則保險金在第二順序繼承人中平均分配。
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好像從字面上看都是将保險金支付給被保險人選定或者法定的繼承人,但是它們還是本質上的區别。指定受益人領取的保險金,作為保險金的性質不會改變,會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順序和比例分配。但是法定受益人是相當于把保險金當作遺産進行分配的,這意味着,如果被保險人身故之前還有債務沒有還清,保險金會用來清償債務或者賠償,法定受益人也許得不到保險金。
綜上,如果購買了人身保險,還是按照自己的意願指定受益人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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