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蔣曉軍醫生多年精神專科門診的工作經驗表明,大多數精神疾病都存在着治療不充分問題。大多數治療不足的情況表現如下:
1.劑量不足
有些醫生知道用什麼藥物可以治療什麼精神疾病,但是不敢增加劑量。
其實沒有足夠劑量,疾病是不可能完全好轉的。因此許多病人的病情隻是部分緩解,長期保持既有藥物又有症狀的狀況。
有關醫生若不積極調整治療方案,會導緻疾病以後的治療困難,甚至不能治療痊愈。作為病人或者家屬遇到這種情況應該立刻更換治療醫生,不要長期拖下去。
2.時間不足
我們知道精神疾病治療藥物一定要達到足夠劑量,同時還要達到足夠的時間。
一般出現治療效果的時間是 4-6 周,甚至在 8-12 周藥物的療效還可以增加。所以在充分藥物劑量下應該耐心等等。
當然足夠的時間也是指病情緩解以後的 6 個月鞏固期要足夠,還有适當的維持期都要充足,過早的減少劑量或者停藥都是錯誤的。
3.不斷更換醫生導緻治療方案不斷改變
由于不同醫生的治療思路和治療方案不一樣,不斷更換醫生會導緻沒有一個治療方案真正完全達到效果。
所以病人前期選擇好信任的醫生之後,應該堅持在同一個醫生那裡治療,以保證治療方案和治療周期的完整。
咨詢與就診注意事宜
1.病情複雜或者比較嚴重的患者,希望有了解情況的親朋陪伴,方便提供病史。
2.經過多種藥物治療的病人,請提供既往用藥資料。包括:藥物名稱,治療劑量,治療時間,治療效果。
3.外地病人的前幾次就診間隔可能隻有 2 周,希望你們有保持定期門診的決心。精神疾病多數為慢性疾病,需要持之以恒的治療,如果希望隻來 1-2 次就能解決問題是不切實際的。
4.重要的精神疾病可能需要長達數年的治療,尤其是在治療取得良好效果之後,病情穩定的情況下,一定要堅持定期門診。
按治療方案服藥,不可随意調整治療方案。
治療精神疾病一定要選擇一位醫生長期保持治療關系,不是僅僅在病情不好的時候需要如此,更重要的是在病情穩定時也應如此,治療的關鍵在于長期的(許多年)病情穩定。
5.許多病人家屬都希望自己能參與診斷和治療,這是十分不現實的,而且從來沒有一個家屬能成功,反而嚴重幹擾治療。
所以作為家屬不應當試圖去學會診斷治療技術,而是要學會向醫生有效地介紹病情,聽從醫生的意見,不折不扣地執行醫生的要求。
醫生的任務是診斷治療,家屬的責任是執行與反映病情,隻有這樣才能分工合作良好。
有些家屬希望靠業餘時間自學成醫生和專家,這是不現實的。許多自以為是的想法常常導緻治療的失敗。
同時,許多人還希望通過醫生知道病因或者自以為是的認定病因,這些都是極為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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