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拖欠工資找什麼部門解決?一個朋友他在那上班,結果同事跑了,老闆要他把同事找回來再結工資這樣合理嗎?,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老闆拖欠工資找什麼部門解決?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一個朋友他在那上班,結果同事跑了,老闆要他把同事找回來再結工資。這樣合理嗎?
找勞動監察隊。老闆無權要求員工找已經離開的員工,且以此為理由不發工資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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