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博英語停業官方回應?無法退款、無法停貸、無法聯系到韋博英語……有着21年曆史的培訓機構韋博英語已關門兩個多月,但餘梅(化名)的生活仍然無法回歸平靜,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韋博英語停業官方回應?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無法退款、無法停貸、無法聯系到韋博英語……有着21年曆史的培訓機構韋博英語已關門兩個多月,但餘梅(化名)的生活仍然無法回歸平靜。
去年7月,來自廣東省深圳市的餘梅報了韋博英語的培訓課,總費用4.28萬元,首付10%,也就是4280元。因韋博工作人員在推廣時說“可分期付款,每月不會交很多錢”,于是她選擇了分期教育貸款。
給餘梅提供資金的平台方是廣發銀行,這筆貸款分成24期,目前她還有3萬多元尚未償還。今年國慶長假後,準備去上課的她卻再也沒有收到課程表。看到網上的倒閉新聞後,餘梅一下慌了神。
與餘梅有類似遭遇的韋博英語學員全國各地并不少。根據“北京韋博維權群”内學員自發統計,登記的300多位在北京地區韋博英語學習中心的學員,申請退費金額累計超過800萬元。韋博英語學員維權的背後,既關乎教育培訓場景,又與消費分期資金提供方密切相關。這一事件将教育分期的“後遺症”再度推至幕前。
培訓機構關門跑路
學員需要繼續還貸
10月初,韋博英語因資金鍊斷裂,其位于北京、成都、上海、廣州等地多個校區拖欠員工工資,并停止運營。
10月12日,韋博英語創始人、韋博教育集團CEO高衛宇發布緻員工的一封信稱,已與多家機構溝通接收學員,但未提及如何處理部分學員通過預付款交學費留下的還貸問題。
10月21日至23日,《法制日報》記者實地走訪了韋博英語在北京太陽宮、東直門和巴溝的學習中心,幾乎都已人去樓空。11月7日,在韋博英語北京崇文門校區,《法制日報》記者發現室内已經搬空,大門緊鎖。而在國貿校區,門外上了鎖,門内有人正在搬東西。
韋博教育北京的6個校區顯示全部關停,部分校區已經貼出了新的招租啟事,但學員們的問題依舊沒有解決。
在上海、天津、成都等地的韋博機構大量關門的情況下,10月下旬,對外宣稱“獨立運營”的南京韋博也倒下了。同樣的劇情再次上演,學員上不了課,退不了費。最慘的是,機構都跑了,學員仍要繼續為它還貸。
培訓機構的學費少則幾千元,多則幾萬元,甚至更貴。一些學員沒有能力一次性付清,于是很多教育機構引入了教育貸款。
目前,培訓機構有全額支付和分期支付兩種付款模式。《法制日報》記者從某教育機構工作人員處獲知,一個為期一年的線上英語培訓課程約為400節,學費1萬多元,使用分期支付比全額支付多了近1000元。
餘梅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當時想着雖然分期支付的總額比一次性全額支付要高,但是分攤到每個月的金額是自己完全能承受的。”因此,想要提升英語給自己充電的她當時幾乎沒有猶豫就選擇了分期支付。
11月19日,餘梅聯系廣發銀行,想要停止分期支付。對方稱,“一次性打款給了韋博,現在學員需要繼續還貸”,如果不還,意味着她可能會被記入征信,影響個人信用。
借貸關系相對獨立
貸款合同繼續有效
課停了,分期貸款是否能停?目前仍無統一解決方案。
《法制日報》記者從多位通過浦發銀行、招商銀行辦理了分期貸款的韋博英語學員處得知,這兩家銀行分别在10月中旬和11月中旬告知他們,銀行已經對他們在韋博英語的未付賬單進行了凍結處理,這意味着他們在短期内不用還款。
《法制日報》記者梳理公開資料發現,與韋博英語合作的金融機構或互聯網金融平台大多隻表态會密切關注此事。
另據《南方都市報》報道,韋博英語的一些學員已向銀保監會廣東監管局提出“暫停學員還貸,且不得影響學員征信記錄”“終止廣發銀行的分期還款”等訴求。11月12日,銀保監會廣東監管局回複稱,建議與相關方協商,或通過訴訟等法律途徑解決等。
對于金融機構而言,暫停學員還貸就意味着壞賬的增加。因為在教育場景中,資金機構往往一次性将錢打給培訓機構,再由用戶按期繳納本息。一旦學員不滿培訓機構要求退款,或者培訓機構跑路,還可能産生學員和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和培訓機構之間的糾紛。
《法制日報》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搜索發現,有多個學員起訴韋博英語的合同糾紛案例,還有學員起訴了金融機構。
其中,2019年7月7日的一份判決顯示,在學員起訴武漢市武昌區韋博國際英語培訓學校、湖北韋博文化交流有限公司退還培訓費的案件中,法院認定雙方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鑒于學員提出退學退費的解除合同要求,韋博學校在庭審中亦表示同意解約,法院對雙方解除合同的意願予以認可。分歧在于,學員主張以學習課程節數為标準計算退費,韋博學校主張以消耗學習時長為标準計算退費,法院支持了後者。
在這個案例中,原告的培訓費用為42600元,其中31800元系學員通過百度小貸辦理學費貸款後繳納,最終法院判決韋博學校退還學員培訓費30766元。
蘇甯金融研究院院長助理薛洪言分析說,從合同關系的角度看,學員和培訓機構簽訂的是培訓合同,和金融機構簽訂的是借貸合同,二者是獨立的,教育培訓機構跑路不影響借貸合同的有效性。
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旻也認為,一般情況下,學員在辦理教育貸款時,該筆貸款已由金融機構全額預付給了教育機構,學員與金融機構之間為獨立的借貸關系。因此,該筆貸款仍需歸還,但可向金融機構申請暫時凍結分期付款或減免利息,以減輕還款責任。
李旻建議,如果已聯系不到韋博英語的工作人員,可采取寄送書面通知的方式,要求終止與銀行機構的貸款合同,并做好證據留存。為避免影響征信,建議在與金融機構就終止貸款達成一緻前,仍按時還款。
“面對韋博英語跑路突發,我們也在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督促韋博英語作為擔責方對其學員負面影響進行妥善處理。同時,為相關學員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成立專門團隊跟進事件後續處理,并對其他教育分期業務自我排查,對商戶合作進行嚴格規範管理。”一位涉及此次韋博英語事件的第三方信用支付機構内部人士對《法制日報》記者說。
多個部門交叉監管
動态監控教育貸款
事實上,對于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突然倒閉,學員學費讨要無果的問題,監管部門一直有所關注。
2018年8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緻,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
《意見》指出,各地教育部門要加強與金融部門的合作,探索通過建立學雜費專用賬戶、嚴控賬戶最低餘額和大額資金流動等措施加強對培訓機構資金的監管。此外,對于培訓對象未完成的培訓課程,有關退費事宜嚴格按雙方合同約定以及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西财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副主任何欣認為,目前的問題是監管需要同步跟上,對這類教育貸款進行多主體風控審查和全過程資金監管。教育貸的消費場景涉及教育機構、學生、金融機構三方,金融機構的風控既要關注借貸者,也要關注貸款流向的教育機構,尤其要注意對教育機構的資格審查和信用評估。
何欣建議,落實《意見》的同時,在對這類教育貸款進行多主體風控審查和全過程資金監管時,有必要進行跨部門的監管合作,比如教育部門、行政部門定期将教育機構的資質信息、工商注冊信息等與金融機構共享,以便讓金融機構對這類教育貸款進行動态監控。
不過,由金融機構來把控培訓機構風險的難度究竟有多大?
薛洪言分析稱,培訓機構并非借款人,無義務向金融機構提供詳細的财務數據,金融機構隻能從規模、口碑等一些外部指标進行粗略判斷,難以實時追蹤培訓機構的經營狀況。也正是在這一風控難題下,多數金融機構對教育分期業務敬而遠之,但這個市場的滲透率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薛洪言認為,對于金融機構而言,在這個場景下減少風險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提高合作門檻,隻與頭部教培機構合作,不過弊端在于頭部教培機構競争激烈、業務空間有限,要想把規模做大,還是需要與二三線教培機構打交道。
“教培機構跑路,本質上并非一個金融問題,而是教育培訓行業自身的問題,借款行為和培訓行為是單個獨立事件。要保護教育消費者的利益,更多需要依賴教育主管部門出台相關行業規範和資質要求。”薛洪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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