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忙着幫孩子錄入七、八年級的作文,順帶幫她點評了一下,提醒她一些注意事項。孩子狀物寫景作文寫得還好,但叙事作文往往因為沒有點題而寫得很不好。提醒她改,給了她充足的時間,卻怎麼也改不出來,甚是無奈。
回頭繼續幫孩子整理課内文言散文。“桃花源記”已經費時良多,今日可以交卷了。
這篇文章不長,倘若概而言之,讀起來會很快,也并沒有太多難懂的地方。隻是,如果仔細讀,就會發現,陶淵明的文章實在是不簡單,可供體悟到地方很多。
比如“處處志之”一句。課本注“處處”為“到處”,“志”為“作标記”,“之”,補充音節,無義。但是,細細琢磨一下,就會發現,我們後人讀書,是不是太過草率了呢?
首先,如果解為“到處作标記”,到底是怎麼作法呢?文章說漁人“得其船”,自然是劃船行于小河中。他要作記号,每次作,每次必須靠岸,又不是走陸路,可随手為之。因此,“處處”解為“到處”就可能有問題。
其次,“志”解為“作标記”似乎也不妥。要知道,漁人在行船,必須拿穩行船的船篙,須臾不得放手,否則就會失去方向,如同我們開車不能放開方向盤一樣。那漁人該怎麼“作标記”呢?隻有一種解釋,就是停船上岸。既然是停船上岸,那就肯定是偶一為之了,絕不可能“到處作标記”,也不太可能真的“作标記”。
他是來捕魚的,船上有多少東西是可以用來“作标記”的呢?
那麼,“處處”應該怎麼解呢?
我們知道,“處”讀作chù音時,表示方位。可是,在古詩詞中,“處”還可以表示時間,譯為“時”。
比如,李白《秋浦歌》“不知明鏡裡,何處得秋霜”。“何處”即“何時”。
比如,韓愈《早春呈水部張十八員外》“最是一年春好處,絕勝煙柳滿皇都”。“一年春好處”說的是“一年春好時”。
比如,王維《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遙知兄弟登高處,遍插茱萸少一人”。“登高處”就是“登高時”。
比如,牛希濟《生查zhā子》“記得綠羅裙,處處憐芳草”。“處處憐”即“時時憐”。
比如,蘇東坡《江城子十年生死兩茫茫》“料得年年斷腸處,明月夜,短松岡”。“斷腸處”即為“斷腸時”。
綜上可知,“處處志之”的“處處”也許可以譯作“時時”。
再說“志”字。查字典可知,“志”可作“記在心裡”解。“處處志”就是“時時記在心裡”。那漁人到底把什麼“時時記在心裡”呢?
這就涉及到“之”字了。
我認為此處的“之”字是介代兼詞,即“于之”。而“之”字,應該是“标志性的景物”。“于之”合譯就是“把标志性的景物”。
這樣,“處處志之”就可以解為“(漁人)時時把(沿途的)标志性景物記在心裡”。
如果這樣理解,那麼,我們可以想象一下這樣的場景:
一個漁夫,手持竹蒿站在船上,眼睛眨也不眨地在小河兩岸四處打量,時時遇到不同的景物。一旦覺得某處景物很特别,就牢牢記在心裡,以備回去報告官府,帶人一同前來。他心裡想,一旦成功找到那個地方,也許能拿到官府的一筆賞金呢。
隻是,淵明寫文章,本為寫其心中之理想,焉能讓漁人如此容易就找到呢?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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