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10月18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布案件播報,稱鹿晗訴蓋範傳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名譽權糾紛案一審勝訴。蓋範傳媒公司因在其運營的微信公衆号“蓋飯娛樂”中發布侮辱、诽謗鹿晗的文章,被判構成對鹿晗名譽權的侵犯,須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向鹿晗發表道歉聲明,并賠償鹿晗相關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鹿晗工作室轉發了該微博并表示:“公民依法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诽謗等方式損害公民名譽。網絡并非法外之地,對于一切有意侵害鹿晗先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我們都将追究到底,絕不姑息。”
新京報編輯 徐美琳 校對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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