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晨報全媒體平台消息(記者 齊曉英 實習生 潘磊)“一小時内(含)4元,每增加一小時增收4元,24小時内上限30元,從2018年4月16日0時起施行。”
日前,呼市海亮廣場(以下簡稱海亮)地下停車場貼出上述内容公示牌,公示牌貼出後,迅速在海亮廣場工作的市民中“炸開了鍋”。
邢先生在海亮上班,得知地下停車場要漲價後,邢先生說:“以前一小時2塊,上限15塊,這一下子翻了一倍,這以後上班沒法開車了。”
柴女士是海亮的業主,針對将要漲價一事,柴女士有些坐不住了。
“我問物業的人,他們說隻要是海亮的業主,在不拖欠物業費的情況下,房本與車本的戶主名字一樣,或者證明夫妻關系,一戶可以辦理一張卡,還是按照以往的收費标準。”柴女士說,“物業的意思是業主得辦理月卡或者年卡才能按照以往的收費标準,如果不辦卡也享受不到優惠。”
海亮物業:因虧損漲價
4月12日下午,内蒙古海亮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經營部經理鄧琰稱,海亮的業主,依舊執行原标準。
對于地下停車場為什麼漲價,鄧琰說:“目前,呼市地區地下停車場模式很多,以前都是發改委定價,統一都是一小時2元,上限不超過15元,但是去年發改委出台《關于印發呼和浩特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施細則的通知》,今年1月份,我們核算去年一年停車場的整體收支,發現虧損嚴重,經過多方核算後,将價格漲到一小時4元,價格訂了後,短期内不會再變。”
對于停車場為何虧損,鄧琰稱,地下停車場大約17萬多平方米,投入使用的約2700多個停車位,停車場的供熱、照明、工作人員及日常維護相對比較大。
對于漲價後,會不會出現客戶流失的情況,鄧琰稱,這暫時都不好說,隻有開始運營才會知道。
而對于車主反映的地下停車場環境不好事宜,鄧琰稱,如果有收益,能盈利時肯定要改善停車場的環境。
發改委:不過多幹預
據網上資料顯示,2017年10月24日,呼市發改委在呼發改費字〔2017〕595号文件中發布《關于印發呼和浩特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施細則的通知》,其中在“第六條”中寫道,商場、酒店、飯店、娛樂場所、農貿批發及物流配送中心等配套停車設施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行确定收費标準。“第七條”中寫道,社會資本全額投資新建的停車設施,由經營者依據價格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根據市場供求和競争狀況自主制定收費标準。
4月12日,呼市發改委收費科的一名工作人員稱,此前,發改委發布《關于印發呼和浩特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施細則的通知》,明确了商場、酒店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行确定收費标準。
對于市民反映漲幅力度太大一事,該工作人員稱,現在自主放開,根據市場調節價格,發改委對于經營者定價或者漲價力度和幅度并不過多幹預。
經濟學家:交由市場調節
内蒙古社會科學研究院經濟管理學調研員于光軍稱,呼市發改委《關于印發呼和浩特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施細則的通知》,其實是符合現在國家的大政方針:簡政放權。
“市場的事情就應該交由市場調控,發揮價格杠杆作用。”于光軍說,其次,此次海亮地下停車場漲價的行為,應該主要是針對經常在海亮地下停車場停車的車主。如果該停車場的物權歸屬為海亮所有,物業有權決定漲不漲價,如果因供需關系高度緊張,調控這種供需關系隻能通過價格,物業是有權決定價格的漲幅,按照市場供需關系平衡這個價格。
對于部分市民認為漲幅太大,于光軍提出不同的看法,其實市民不能主觀判斷漲價太大或者太小,要結合實際情況,就拿海亮物業來說,其并非公共物業,停車場并非公共設施,而是商業盈利單位,市民應尊重他人關于物權的保護。
附近一停車場也拟漲價
海亮廣場地下停車費拟上漲,附近大型地下停車場是否會上調?
維多利商廈安保部劉經理告訴記者,根據發改委的文件,原計劃維多利商廈地下停車場于本月16号開始,按每小時4元的收費标準進行收費,但是由于向發改委的報備還沒有完成,所以現在收費标準沒有變更,調價日期也會延遲。
劉經理稱,停車場收費漲價,可以緩解商圈一部分停車壓力,避免停車場的擁擠和長時間占據車位的情況。
随後,記者從金翡麗廣場和太偉方恒物業了解到,他們目前還按照每小時2元标準收費。
丨内容來源:内蒙古晨報全媒體
丨本期責編:宋彥慧
丨本期審核:張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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