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頭條搞創作第二期#寶寶叫什麼名字?家長們為此付出了很多努力。為了得到一個好名字,獨特的名字。一些父母選擇花很多錢,給他們的孩子取名。
媽媽丸子,90後,上學的時候總是被同學取笑,因為老公的名字諧音,所以懷孕的時候,她決定找人給孩子起一個有特色,又讓人印象深刻的名字。
于是丸子媽媽花了1288元,我給剛出生的女兒買了個名字,叫劉洋·穆欣,丸子的媽媽覺得這錢花得值。
據丸子的母親介紹,“主人”這個名字,是根據女兒出生的信息最終敲定的,寓意孩子朝氣蓬勃,聰明伶俐,有溫水洗澡的意思。名字還涉及到命理、數理、八卦等。總之全家都很滿意。
身邊的朋友都笑她,被收了“智商稅”,但丸子媽媽覺得孩子以後買玩具,上培訓班,到處亂花錢。這應該是給孩子的第一份禮物。
朋友們覺得這個名字值這個錢嗎?
不少網友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有網友表示,這種花錢給寶寶取名。
不是随意,是有點講究。
比如八字。
還有一些網友認為,花錢買個四字名字,白花錢。
人們之所以認為四字名不合适,主要是因為四個字筆畫太多,寫不下去。
也有人說,不管是不是智商稅,父母開心就好。
小芳在網站上搜索“名字”,跳轉的鍊接都是付費網站,才發現新生兒名字後面,還有這麼大的一本商業書籍。
同時發現,在購物軟件上搜索“新生兒名字”時,相關商家多達1520個,價格從17.9元到9980元不等,其中部分商家标注已有上千人收貨。
廉價通常是機器的名字,人造的名字顯然更“高端”,大部分的價格一般都在100元以上。
甚至幾千塊錢,但是很少有人買。屬于“有價無市”,銷量最好的是中間價。
它們是幸運數字,比如588元,698元,888元。
看來丸子的媽媽很舍得花錢,也有很多家長去起名。
一些家長認為,隻要對方名字好聽。花錢給孩子選個好聽的名字,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花錢給孩子起名,一直是有争議的。有人覺得沒必要,有些人認為這對孩子來說,是好的和必要的。
父母有自己與衆不同的方式,奇怪的名字出了圈。
前段時間,浙江台州,一對夫婦,給寶寶取名為“禮部尚書”之名。奇怪的名字,吸引了許多人觀看。
寶寶媽媽說,她名字諧音“禮記”,去給孩子辦出生證的時候,還是沒跟家裡老人說就去了。
之前廣為流傳,有特色的名字和這些。
是關于命名的,這幾點要知道。
但是關于命名,父母應該知道這些小事。
01
登記戶口的“姓”是有講究的。
每個公民都有姓名權。
根據我國現行婚姻法,姓名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根據相關司法解釋,有以下幾種情況:也可以選擇父姓、母姓以外的姓氏:
《民法典》第1015條也做出了同樣的規定。
也就是說,如果僅僅出于個人喜好和欲望而産生新的姓氏,不符合法律所限定的情形,可能會因違反公序良俗而被公安機關拒絕登記。
02
名字不能選得太随便。
《居民身份證法》第四條規定,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符合國家标準的規範漢字和數字符号。
《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七條規定,除姓氏中存在的異體字外,應當使用規範漢字,即《通用規範漢字表》中的漢字。
所以,無論是數字還是英文字母都不能用來起名字!
03
由于不方便,如何更改現有名稱?
出生時登記的姓名,并不是最終的,有些姓名由于諧音、歧義等原因,可能會給公民本人帶來不便。所以法律也賦予了公民在各個階段改名的權利。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變更姓名的,由本人或者其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但改名還涉及到銀行賬号、手機号、社保卡、畢業證、學位證、社交媒體賬号等信息的變更。
父母在給新生兒起名時要慎重,以免日後因改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04
姓名權保護的新變化。
民法典對姓名權的保護也有新的變化。
《民法典》第1017條規定,筆名、藝名、網名、譯名、店名、姓名縮寫等。
具有一定的社會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對公衆造成混淆的,參照姓名權使用和姓名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今後,假冒他人知名筆名、藝名屬于違法行為的,權利人可以追究他人姓名權的侵權責任。
關于如何給寶寶取名字,你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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