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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文件規定救護車收停車費嗎

汽車 更新时间:2025-02-24 06:59:08

有文件規定救護車收停車費嗎?來源:新京報“救護車高速不繳費被攔”事件引熱議,專家稱應出台統一規定給予救護車通行便利,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有文件規定救護車收停車費嗎?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有文件規定救護車收停車費嗎(救護車不繳費被攔)1

有文件規定救護車收停車費嗎

來源:新京報

“救護車高速不繳費被攔”事件引熱議,專家稱應出台統一規定給予救護車通行便利

近日,一段“救護車高速不繳費被攔”的視頻在網絡熱傳,救護車上高速繳費問題再度引發議論。

據悉,此前各地曾多次發生救護車駕駛員拒繳高速通行費被收費員攔下的事件。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救護車具有公衆屬性,有關部門有必要出台統一規定,給予救護車特定免費通行權利。

争執

駕駛員:頭一次聽說要救護車繳費

4月1日晚,河北邢台邢臨高速收費站,救護車駕駛員與收費員因120救護車是否應繳費通行發生争執。

現場視頻顯示,救護車駕駛員質問高速公路的收費員:哪條法律規定救護車要收費?駕駛員稱,“要救護車繳費頭一次聽說。我出診的時候,已經給你們繳過費用了,現在我拉着病号,你繼續收費”。

對此,邢臨高速收費運營部工作人員回應稱,救護車不是公益性車輛,不屬于免征範圍。

視頻在社交媒體被廣泛轉發,救護車走高速該不該繳費的問題也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認為,救護車上高速不應收費,救護車承載的是生的希望,提前一分鐘就有可能挽回一條生命,同時急救和高速同屬公用事業,繳費也不妥。

還有不少網友表達了不同看法,認為救護車上高速理應繳費,“因為救護車在救護時是收費的、營利的,别把搶救時間與繳費聯系在一起,如果是在搶救運送途中,可以先通過,後補繳通行費,搶救時間關鍵在司機的駕駛技術水平和救護車狀況”。

還有網友建議,醫院或急救中心可為每輛救護車辦理不停車收費的ETC卡,讓救護車能夠快速通過電子收費通道。

回顧

救護車高速繳費之争已發生多次

記者了解到,救護車高速通行繳費之争并非首次出現,此前各地曾多次發生救護車駕駛員拒繳高速通行費被收費員攔下的事件。

據媒體報道,2015年,山東某醫療機構一輛救護車在前去接一名呼吸困難的病人途中,路過洛口浮橋收費站時,駕駛員拒絕繳費,而收費員認為空車要收費、拉着病号才能免費,僵持十幾分鐘後救護車掉頭返回了醫院。

2016年,四川省樂山市夾江縣中醫院派出一輛救護車從鄉下接一位車禍傷者回醫院,救護車準備駛出樂雅高速夾江南收費站時,駕駛員和收費站員工為該不該繳12元過路費起了争執。載着傷者的救護車在此停留長達24分鐘,最終在傷者家屬繳了12元過路費後,才得以駛離。

同年2月,四川榮縣華康醫院一名70多歲患者急需轉院,不料,救護車準備駛出樂自高速貢井收費站時,駕駛員和收費員因為該不該繳13元的高速路過路費起了分歧,緻救護車停車長達7分鐘,并造成高速路出站口擁堵。最終,救護車繳費後駛離收費站。

盤點

多地對執行任務救護車免征通行費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2009年印發《關于貫徹交通部集中清理違規減免特權車人情車車輛通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北京市對9類車輛實行減免通行費,其中就包括設有固定裝置正在執行任務的北京市救護車。

廣東省在1998年出台的《廣東省公路收費站管理辦法》中,将正在執行公務并設有固定裝置的消防車、醫院救護車等納入免交通行費行列。

黑龍江省在2003年發布的《關于對120急救車輛免征車輛通行費的通知》規定,對正在執行緊急任務并設有固定裝置的“120救護車”,一律免征車輛通行費。

焦點1

救護車高速繳費之争因何存在?

相關政策不明,各地要求不一

業内人士指出,屢屢發生高速路收費員與救護車司機因繳費問題影響患者救治和高速路順暢通行的事件,最根本原因在于政策不明确、不統一。

我國自2004年起施行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軍隊車輛、武警部隊車輛、公安機關統一标志的制式警車和搶險救災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另外,進行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收割機的車輛,同樣免交車輛通行費。

“國家從法律層面明确規定6種免交通行費的車輛類型,但是搶險救災車輛如何界定,救護車是否屬于搶險救災車輛,法律并沒有明确。”交通運輸部管理幹部學院教授張柱庭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對于搶險救災車輛的界定是授權給省級政府決定的,“國家法規不清晰,授權地方做解釋,這就導緻了各地的差異化”。

記者梳理發現,各地對救護車過路費收取與否規定不盡相同,北京市、廣東省、黑龍江省等地明确規定,對正在執行公務并設有固定裝置的救護車減免通行費,但更多省份并未将救護車納入減免高速通行費的範圍内。由于各地規定不一,甚至還出現了同一條高速公路各收費站标準不同的情況。

焦點2

救護車管理制度應該如何加強?

多部門加強管理,建立嚴格統一制度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救護車具有公衆屬性,因此有關部門有必要出台統一規定,給予救護車特定的免費通行權利。在他看來,既然現有交通法規對救護車有不同于一般車輛的管理規則,同樣在過路費收取問題上也應該根據這一原則調整。

張柱庭則認為,目前救護車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夠規範的問題,例如一些救護車被違規私用,也曾出現“山寨救護車”“黑救護車”等現象。“目前缺乏統一的救護車管理标準,比如哪一級的醫療機構或急救中心應配救護車、救護車應配有哪些裝備,駕駛員應具備什麼樣的條件,這些都不明确。”他認為,違法違規救護車在此種情況下仍可享受特殊路權,免繳公路通行費,有損社會公平。

張柱庭表示,統一救護車高速路收費标準,需要衛生、交通、公安等部門對救護車進行更加規範的管理,建立嚴格統一的管理制度,包括救護車的車型、配置标準、對駕駛員的要求等。

焦點3

國外對類似問題有何解決辦法?

智能繳費或免收費、先放行後收費

張柱庭介紹,目前對救護車收取公路通行費的國家普遍采取智能繳費方式,比如歐盟國家醫療機構的救護車輛都貼有小标簽,經收費口掃描後自動繳納通行費,費用由醫療機構财務中的公共事務費統一支付,不需要患者個人或救護車駕駛員支付。

法國曾經發生類似救護車被延誤事件,之後法國對收費方式進行了調整。法國高速公路運營完全私有化,救護車通過高速公路不免費,但不需要立刻交費,收費站先放行事後收費。法國政府明确規定所有救護車輛在執行搶救任務時,高速公路收費站必須予以優先放行,過路費在事後寄給被救治人或其家屬,正常情況而言費用由社保和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支付。

不過,并非所有國家都對救護車征收公路通行費。據媒體報道,在日本,急救車輛使用高速公路時分兩種情況,如果救護車在救急情況下,不收取高速通行費;如果是一般乘坐救急車輛外出則需繳費。(記者 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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