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10月18日電(付玉梅)明明賬戶餘額仍有不少錢,支付車費時卻發現,這些錢隻能支付當次車費一小部分,且未事先做出提示,這合理嗎?近日,易到用車的“混合支付”方式又引來乘客的諸多不滿和投訴。律師表示,易到用車單方面限制用戶餘額全額支付這一方式系違約行為。
分析人士指出,易到這一行為折射出平台資金短缺的困境。作為國内成立最早的網約車平台之一,易到緣何違約?如今的資金困局又從何而來?
限制餘額全額支付,無法退款
“訂單完成後應支付76元,而系統支付時卻隻能用賬戶内餘額支付18元,剩下的58元需要自己額外支付。我明明有充足的餘額可以支付打車賬單,為什麼要被限制使用?”成都的王女士向中新經緯記者分享了最後一次使用易到用車的經曆。
在新浪黑貓投訴平台上有關易到用車的投訴中,像王女士一樣的案例并不少見。多名消費者反映,易到更改了支付方式的行為發生在他們充值餘額後,且未及時進行通知。當他們想将餘額從賬戶中提現時,卻始終無法成功。
易到用車發布補償提現公告 截圖來源:易到用車官方微博
針對“混合支付”方式的相關問題,中新經緯記者多次緻電易到用車,卻始終無人接聽,截至發稿前,相關采訪郵件也未得到回複。
易到用車的資金困局
中新經緯記者近日前往易到用車官網顯示的北京總部地址,發現相應樓層已被另一家公司租了下來。多年在大廈任保潔工作的陳女士告訴中新經緯記者,易到大約在一年前就已經搬走了。
易到用車曾經的北京總部辦公樓層 中新經緯 付玉梅 攝
“之前不止在這一層,他們(易到用車)租了整整兩層樓,規模不小。前兩年開始就不斷有維權的人過來要錢,不過好像沒幾個能要着的,他們大約一年前就搬走了。”陳女士說。
事實上,易到用車的資金困局由來已久。據此前媒體報道,這與其曾經的投資方、如今同樣陷入資金鍊危機的樂視頗有關聯。
公開資料顯示,易到用車早在2010年就成立,比滴滴成立時間仍早兩年。作為國内網約車“鼻祖”之一,彼時易到頗受資本市場歡迎。天眼查資料顯示,易到目前一共經曆了11輪融資。在2014年的D輪融資中,易到還獲得了新加坡政府領投的1億美元。
2015年10月,樂視用7億美元買下了易到70%的股份,取得控股地位。而就在短短半年後,樂視的資金危機爆發。
易到創始人之一周航曾公開指責是樂視造成了易到的危機,他在聲明中稱“易到當前确實存在着資金問題,而這個問題最直接的原因是樂視對易到的資金挪用13億”。随後,易到再次易主,2017年6月,韬蘊資本接手成為易到控股股東。
而2019年2月,韬蘊資本CEO溫曉東在朋友圈發文稱,因接手易到而與樂視反目。溫曉東表示,2017年,賈躍亭以樂視網“生死攸關”向他求救。韬蘊資本入主易到後,卻發現易到整體負債由樂視承諾的20餘億元飙升到近50億元。
業内人士認為,資金鍊的斷裂,直接導緻了易到用車如今提現困難、難以運營的局面。如今,韬蘊資本已多次表示,已無力再輸血易到。這也不難理解為何易到将其“混合支付”的方式稱為“自救”措施。
律師:易到單方面更改支付方式系違約行為
針對易到用車“混合支付”的方式,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一向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若在雙方已形成合同關系之後,易到用車單方面更改支付方式,且未經消費者同意,則此行為不合理。易到用車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易到用車該支付方式的約定可能構成格式條款,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6條規定,該格式條款屬于加重消費者責任,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其内容無效。”李一說。
此外,李一仍表示,如果易到用車内部資金鍊已斷裂,無法提供用車服務,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司機、乘客的車款、預付款、押金後逃匿,則根據《刑法》第224條規定,涉嫌構成詐騙罪。
在“補償提現,全面開啟”的公告中,易到方面稱,将對車主完成訂單即可對尚未提現的金額進行優先補償提現,即每完成一筆訂單,除了該筆訂單收入外,還有會餘額提現補償同步到賬。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出行平台從業者向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如今易到用車仍渴望通過恢複運營來重新回到市場,但現在網約車市場的競争已經越來越激烈,格局已定,易到或很難再赢回司機與乘客的信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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