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錢包,
準備好“瘦身”了嗎?
近幾天,
各大電商平台的
“雙11”預售陸續開啟。
消費者隻需支付定金
便可提前預定商品,
并享受立減、買贈等優惠福利。
但在購物過程中,
“煩心事”也接踵而至。
交完定金後悔了,錢能退嗎?
商品價格“明降暗升”咋維權?
一起來看《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彙祥律師事務所數字經濟與合規管理法律專委會主任喬木律師的專業解讀!
交完定金後悔了,錢能退嗎?
一般來說,消費者在電商平台交定金時,支付頁面會有明确的預售協議,告知消費者定金支付規則。而定金屬于一種法定的擔保方式,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緻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緻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也就是說,如果消費者交完定金後悔了,這筆定金是不能退的;如果賣家收到定金後反悔,要雙倍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定金。
如果消費者交完定金後悔了,為了避免損失,可以先按時支付尾款,在商品未發貨前或在收到商品後的規定退貨時間内申請退貨退款,此時先前支付的定金作為貨款也應一并退回。
商品價格“明降暗升”如何維權?
個别商家在宣傳中承諾商品為年度最低價,但實際上“明降暗升”。還有些消費者在購買後發現,商品原價比折扣價格更低。商家的這種“套路”,已涉嫌價格欺詐。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向全國互聯網平台企業和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下發的《關于規範“雙十一”網絡促銷經營活動的工作提示》中,明确要求要提高促銷行為的公開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價後打折”、虛構原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方式開展促銷。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也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得有欺詐行為。因此,消費者一旦發現“被坑”,可以向電商平台、消費者協會等舉報,也可以通過提起訴訟、仲裁的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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