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本來是職工應享有的基本福利保障,但我發現很多在外的打工人并沒有享受到這項福利。
在與一些老同學閑談時,聊到工作,發現很多同學都有單位不給交社保的職場經曆,因為缺乏社保知識,所以也就“被動”接受了......
但其實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是違反勞動法的,員工自己想放棄也是不行的。
社保是國家規定單位必須要給員工繳納的,通常講,單位每個月幫員工交的社保費用是員工自己交的兩倍左右。
一些單位為了降低用工成本,就會想方設法逃避責任,找各種理由不給員工交社保。
給大家盤點一些常見的拒交套路:
1、試用期不交社保
這個應該是最常見最普遍的套路,90%以上的打工人可能都中過招。
一般來說,單位對新員工會有一個長達三個月或者六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内,不會給員工繳納社保,而絕大多數員工好像也默認這種操作。
但單位在試用期内不給員工買社保,其實是違法的做法。
隻要勞動合同成立生效了,單位就應該要給員工繳納社保,而試用期限是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的,因此試用期也應該繳納社保。
2、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有的單位為了鑽空子,就幹脆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這樣就可以直接不給員工交社保了。
3、讓員工承諾放棄社保
有的單位為了杜絕後患,會先讓員工簽訂一份書面承諾書,承諾自己自願放棄繳納社保。
4、用現金補貼來代替交社保
而有的單位考慮到員工的心情,為了安撫,會每個月拿出幾百塊的現金補貼來代替交社保。
這時,你可千萬别以為撿了個大便宜,繳納社保的福利可不是這幾百塊補貼能比得上的。
正常參保後,看病能報銷、退休有養老金、失業有經濟補償、生育有産假津貼、受了工傷還有保障......因此,參保是非常重要的。
那如果遇到上述拒交套路,我們要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給大家支四招。
如果你還想在單位繼續幹,又想正常參上保,那可以找個時間跟單位好好面談協商。
直接跟老闆說明情況,表達自己想參保的意願,希望單位可以協助解決。
協商成功自然是極好的,但如若協商不成,想直接“翻臉”,那可以先試試以下這招。
二、要求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經濟補償如果單位沒有正常為勞動者繳納社保或者未足額繳納,都是違法行為。
遇到這樣的情況,勞動者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并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賠償。
同樣,順利解決自然最好,但如果單位不同意,那就隻好考慮以下兩種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
想知道如何具體切實維護自身的社保權益,可以點擊《這樣買保險,不花冤枉錢》這篇文章。
如果單位不繳納社保未超過兩年時間,那就可以使用這個方法。
帶好勞動合同、工資條等勞動證明材料去到當地的社保局,進行問題反映。
等社保局查實後,會要求單位在規定期限内為勞動者繳納或補足社保費用,如若逾期不交的話,會進行罰款處理。
四、通過仲裁機構進行勞動仲裁如果單位不繳納社保超過兩年時間,那就直接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權益。
可以通過地圖軟件找到當地的仲裁機構,然後帶好勞動證明材料進入仲裁程序。
仲裁成功後,就能補齊之前欠繳的社保費用。
總結:當單位侵犯自己的社保權益時,就可以通過以上四種方法進行維護。不過呢,有時為了多拿工資,員工本人會主動放棄社保,長期下來,梧桐君不建議采用這種做法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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