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學者都指出,戰國時期是一個非常特殊的時期,尤其是秦孝公在位前後的這一段時間,那麼,這一時期的特殊之處在什麼地方呢?
實際上,這一時期和其他的平常時期的重要差别在于,這一時期的生産力已經發展到了一個臨界點。整個社會看似平靜,但實際上已經猶如将要噴發的火山,表面上不動聲色,底下卻暗流湧動,一點點火星子就會轟然引爆一場大變革。一場從奴隸社會走向封建社會的大變革,在這一場激烈的大變革的舞台上,作為主角的就是商鞅、吳起等變革者,他們如同是錢塘江潮來臨時翹首以盼的弄潮兒一樣,在時代浪潮的浪峰上舞蹈着。
為什麼這麼說呢?
在這一時期之前,由于大夥沒有趁手的工具,大家種地都是集體勞作,因為一個人種地力有不及。因此,周朝使用井田制,也就是将一大塊地劃分為九塊,最中間的一塊歸屬為公家,這塊地的收入上交官府。
上圖_ 農耕社會
本來這種工作方式大家都認同,也都沒有意見。但在戰國這一時期,情況發生了改變,鐵質工具漸漸走向成熟,牛耕之類的新事物的出現,這讓大家耕種的能力極大的提高了,原來需要十幾個人一同勞作才能完成耕作任務,現在一家一戶就能完成。這就和原本井田制的生産方式産生了矛盾。不耕種公田,轉而自己開荒私田的人越來越多。
除了在農業生産方面發生着巨大的變化,在當時各個國家的各個方面都悄然發生着劇變。
這就産生了變法的直接需求,商鞅之所以變法,并不是他一拍腦袋之下産生的偶然決定,而是敏銳的察覺到了社會的需求。
于是,“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國”,在商鞅的言語之中,秦國開始了轟轟烈烈的變法運動。
上圖_ 秦滅六國 示意圖
以往對商鞅變法的認識
以往,凡是提及商鞅變法,無論是專業的學者,還是業餘的愛好者,都是交口稱贊。“商鞅變法是秦國走向強大的前奏”“商鞅變法是秦國最終能夠一統六國的重要開端”等等言論層出不窮。
實際上,在學術界也是普遍也都是如此看待的,郭沫若就說過“秦王政後來之所以能夠統一中國,是商鞅變法的後果”而且,還說商鞅是“重實際的政治家”。類似的言論層出不窮,商鞅是一位傑出的政治家已經成為公認。
那麼,商鞅變法難道真的沒有負面的影響嗎?
我覺得是有的,隻是其正面的功績過于巨大,因此掩飾了這些影響。
上圖_ 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
商鞅變法的負面影響——萎縮民族創造性
商鞅變法是一場社會革命,其影響是非常廣泛的,波及到了全社會方方面面。從目的來看,商鞅變法的最終目标就是達到富國強兵,而從結果來看,商鞅也确實達成了這一目的。
為了達成這一目的,商鞅采用了很多措施,比如獎勵耕戰,再比如推行二十級軍功爵制,有的措施非常成功,但有的措施也很明顯的有所贻害,比如說臭名昭著的愚民政策。
“民弱國強,國強民弱,故有道之國,務在弱民,樸則強,淫則弱”“遺賢去知(智),治之數也”
商鞅認為,人民沒有智慧,也不掌握知識,保持淳樸才能強大而利于統治。商鞅這種将“愚民”和“強國”相關聯起來的思想,貫徹在了他的變法之中。
從短期來看,這種政策保證了秦國人“力往一處使”,強力的将國人統合起來,但從長遠來看,這勢必會激起人民的反抗情緒。人心具有多樣性,強迫取消這種多樣性,逼迫所有人走向商鞅為他們規劃好的路徑,隻能打消人民和社會發展前進的重要力量——創造性。反抗的情緒是會積累起來的,商鞅為了強迫人民,打消這種反抗的情緒,又隻能采用嚴苛的刑法。
上圖_ 商鞅變法
在商鞅的規劃下,整個秦國變成了一架巨大的機器,社會上隻剩下了三種人,一是服從命令的“順民”,二是執行法令的官吏,三是高高在上的國君。
原來在秦國随處可見的遊俠、刺客、武士、儒生等等人群全都銷聲匿迹,這些都是商鞅法令中必須驅除的“五蠢”。于是,整個秦國社會都像機器一樣運作起來,一方面功效顯著,但另一方面也死氣沉沉起來。
按照社會學的觀點,民族活力和創造力和民族的人員層次構成和思想文化的多元化有很大的關系。因此,商鞅變法的負面影響可想而知。
上圖_ 記錄商鞅變法後耕作景象的石刻
商鞅變法的負面影響——壓制工商業發展弱化民主意識
王夫之對戰國時期有一個非常精準的概括,說戰國時期是“古今一大變革之會”。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這一時期的商品經濟發展非常活躍、城市林立。司馬遷的《貨殖列傳》就指出了當時社會上有24個發達的大都會,并将中國劃分成了七大經濟區。
在這種情況下,商人階層就得到了長足的發展,舉例來說,當時齊國的首都臨淄“民無不吹笙、鼓瑟、擊築、彈琴、鬥雞、走犬、六博、蹋鞠者,臨淄之途,車毂擊,人肩摩,連衽成帷,舉袂成幕,揮汗成雨,家敦而富,志高而揚——《史記·蘇秦列傳》”
在這種情況下,商品經濟非常活躍,與之對應的,民主精神也得到了萌芽。“民為重,社稷次之,君為輕”之類的思想紛紛出現。
但這種發展模式卻在秦之後受到了嚴重的打擊,農耕模式成為了無可置疑的主流。
這種情況出現的原因非常簡單,因為商鞅變法所确定的社會模式中人為的将商業發展“窒息”了。
上圖_ 秦律是中國秦代法律的總稱
鼓勵農耕、打擊商賈是商鞅變法的最重要的條款之一。“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田啬夫、部佐謹禁禦之,有不令者有罪——《秦律》”
就連釀點酒買賣都被明令禁止,可見商鞅之法對商業管理的嚴苛。在商鞅心裡,農業是天下本業,商賈則是天下之害。
“夫明王治國之政,使其商工遊食之民少而名卑,以寡趣本務而趨末作”
要讓工商業從事者越來越少,而且地位低下名聲低劣,這樣讓大家都從事“本務”,也就是耕種。
上圖_ 戰國商鞅方升,作為量器,它200毫升的容積是商鞅統一度量衡所規定的标準“1升” (商鞅變法的曆史印證)
這種重農抑商的變法措施,對後世有着深遠的影響,它被之後曆代的統治者所承襲下來,由此形成了數千年來以農為本,以工商為賤業的傳統觀念,也就如此窒息了民主意識發展的土壤。商品經濟是旁門左道和奇技淫巧,而人民則在之後的發展中變成了逆來順受的順民,漸漸變成了魯迅筆下的“麻木而愚昧的看客”。
綜上所述,商鞅變法确實有其不可否認的曆史作用,但也絕非盡善盡美,也有其不可低估的負面作用,我們必須理性的看待它。
作者:未定君 校正/編輯:莉莉絲
參考資料:
【1】《先秦政治思想史》 劉澤華
【2】《秦始皇神聖至上的皇帝觀念》 劉澤華
【3】《商君書》 商鞅
文字由曆史大學堂團隊創作,配圖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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