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保理業務模式分析?商業保理是一整套基于保理商和供應商之間所簽訂的保理合同的金融方案,包括融資、信用風險管理、應收賬款管理和催收服務保理商根據保理合同受讓供應商的應收賬款并且代替采購商付款如果采購商無法付款,保理商則付款給供應商,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商業保理業務模式分析?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商業保理是一整套基于保理商和供應商之間所簽訂的保理合同的金融方案,包括融資、信用風險管理、應收賬款管理和催收服務。保理商根據保理合同受讓供應商的應收賬款并且代替采購商付款。如果采購商無法付款,保理商則付款給供應商。
保理合同:保理合同是指不論是否出于融資目的,供應商為實現應收賬款分戶管理、賬款催收、防範壞賬中的一項或多項功能,将已經或即将形成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的合同。
商業保理業務模式:1. 賒銷信用風險管理業務模式:賒銷實際上是向買方貸款,買方不付款就會形成壞賬。因此,賣方簽署賒銷合同其實就是也是在簽署一份信貸合同,在簽署合同前,企應該向銀行一樣了解買方的經營狀況,信用信息進行信用評級,确定是否賒銷,賒銷的期限和額度。如果沒有做這些工作,就像銀行沒有調查直接放款一樣,出現壞賬的概率很高。但是,通常賣方缺乏判斷信用風險的專業能力。作為專業商業信用管理的保理公司可以為賣方提供相應服務,幫助客戶調查買方的資信狀況,選擇賒銷客戶,設定賒銷額度和賒銷條件,事前控制壞賬風險,并根據實際交易情況調整賒銷額度和條件,對于經營狀況惡化的客戶,應及時降低賒銷額度或停止賒銷。這樣,控制了應收賬款的壞賬風險,也為企業和保理公司開展融資業務奠定基礎。
賒銷信用風險管理業務模式要求保理公司具有企業資信調查和商業信用風險評估能力。
2.應收賬款管理業務模式:國内保理機構鮮有管理客戶銷售分戶賬的,通常隻是登記已受讓的應收賬款并監控回款賬戶。由于缺乏對客戶銷售情況的整體了解,應收賬款額度控制、應收賬款核準、期限确定等工作比較困難。保理機構之所以不管理銷售分戶賬,主要有兩方面原因,客戶認為自己有足夠的财務人員,能夠處理應收賬款賬務,沒有銷售分戶賬管理的需求,同時害怕暴震商信息。保理機構認為管理銷售分戶賬工作繁瑣,無利可圖。
銷售分戶賬管理是保理機構的重要要素,是保理機構獲得應收賬款信息的必要手段,通過管理銷售分戶賬,可以詳細了解應收賬款信息,統計分析應收賬款回款的準确率、逾期率和壞賬率等,充分了解應收賬款質量,選擇符合條件的應收賬款進行保理融資,确定保理融資額度和期限,保理機構管理多家客戶的銷售分戶賬,實現規模化和專業化,收取管理費也能帶來相當可觀的收益。客戶自己管理銷售分戶賬,聘請會計人員需要支付工資,寄送賬單、查詢、核對、催收等,保理機構收取的費用相對于客戶自己管理銷售分戶賬的費用,會節約不少。
銷售分戶賬管理技術要求不高,是個勞動密集型工作,需要較多的賬戶管理人員,需要建設銷售分戶賬管理系統,提供工作效率,降低操作風險。
3.反向保理業務模式:世界銀行的Leora Klapper在《反向保理在中小企供應鍊融資中的作用》(The Role of“Reverse Factoring”in Supplier Financing of Small and Medium Sized Enterprises)詳細闡述了反向保理的機制。同普通保理不同,反向保理模式中,保理公司選擇信用良好的企業作為核心企業,同核心企業簽署合作協議,對其供應商提供保理融資服務,反向保理重點審核核心企業的信用和交易記錄。核心企業通常為大型企業,信息透明度高,反向保理可以規避賣方欺詐風險,降低了獲得曆史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的難度和成本。保理公司通過同核心企業合作,可以同核心企業的多家供應商開展保理業務,降低營銷成本。
反向保理需要保理公司同核心企業建立合作關系,重點在于對核心企業的營銷能力。營銷核心企業,得到核心企業的信任,需要素質較高的業務人員,針對每家核心企業的具體情況設計方案。
4.雙保理業務模式:國際保理通常為雙保理。在雙保理模式下,由出口商與出口國所在地的保理商簽署協議,出口保理商與進口保理商雙方也簽署協議,相互委托代理務,出口保理商根據出口商的需要提供保理服務。
FCI發布的《國際保理業務通用規則》(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簡稱 GRIF)詳細介紹國際保理業務處理的規則。國内保理商可以通過加入FCI或IFG稱為會員,開展國際保理業務。同出口企業簽署保理協議後,保理公司向進口保理商申請核準進口商信用額度,進口保理商一旦核準進口商信用額度,在核準額度内的有效應收賬款的信用風險由進口保理商承擔,保理公司可以據此對出口商融資。
但是,保理公司并不是就高枕無憂了。根據 GRIF,進口保理商有反轉讓應收賬款的權利,進口保理商可以将已受讓的應收賬款再次轉讓回來,并解除其對反轉讓應收賬款的所有義務,GRIF規定了6種反轉讓的情形。在雙保理模式下,即使已核準應收賬款,也不能保證進口保理商承擔信用風險。因此,保理公司不能因為雙保理而放松應收賬款審查。
為了降低由此帶來的風險,保理公司應了解貿易雙方,确保出口商的履約能力,避免因貨物質量問題而使進口商提出抗辯;同時,應了解進口商的資信和支付能力。因為,進口保理商作為出口保理商代理人和進口商信用擔保人的雙重身份,若進口商有償付能力,則進口保理商的利益與出口商一緻,它會竭盡全力争取自己或出口商勝訴,以便根據判決要求進口商付款,避免或減少損失:若在訴訟前已經獲知進口商無償付能力.進口保理商就有可能站在進口商的一邊希望自己或出口商敗訴,達到解除賠付責任的目的。進口商的償付能力是進口保理商行為取向的關鍵。因此,保理公司審核進口商的償付能力和進口保理商的信用。
借鑒國際雙保理業務,國内保理也可以采用雙保理業務模式。在這種模式下,買方銀行和保理公司相當于進口保理商,賣方保理公司相當于出口保理商。我國幅員遼闊,買賣雙方可能相距幾千公裡,保理公司難以了解異地采購企業的資信和償付能力,借助買方當地銀行和保理公司承擔進口保理商的職責,能有效控制風險,提高保理務效率。國内雙保理業務是業務創新,國内沒有相應的業務通用規則,需要賣方保理商和買方保理商協商确定各自的權利義務,要得到保理公司和銀行的廣泛認可,需要做大量的宣傳和營銷工作。
5.信用保險業務模式:銀行已同保險公司合作開發出融資産品。如中國銀行推出的融信達業務,對賣方已向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或經中國銀行認可的其它信用保險機構投保信用保險的業務,憑相關單據、投保信用保險的有關憑證,賠款轉讓協議等,中國銀行為賣方提供的資金融通,保理公司也可以同保險公司合作,中保險公司提供應收賬款信用保險,保理公司提供保理融資服務。
為了促進信用銷售,财政部和商務部聯合下文,對商貿企業投保國内貿易信用險提供政府50%的補貼,鼓勵商貿企業投信用保險,獲得信用保險融資。國内信用保險的實際費率在1%左右。但是,對于已投信用保險的應收賬款,并不能保證保理公司萬無一失。
首先,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中通常約定責任免除,在責任免除條款約定的條件下,即使付款人破産或延期支付,保險公司也不賠付,通常的情況有被保險人及其雇員的故意行為、違反貿易合同義務的行為或違法行為;被保險人依法或依照約定可以終止履行貿易合同時,仍繼續履行貿易合同;核反應、核輻射和放射性污染;買方所在地區發生戰争,軍事行為、恐怖事件、武裝沖突,叛亂、暴動.民衆騷亂、飓風、洪水、地震、火山爆發和海嘯;非買方原因導緻的行政行為或司法行為等。其次,信用保險遮蓋的是買方破産和惡意拖欠風險,賣方自身的履約風險則需要保理商來承擔,如買賣雙方惡意出通修改回款賬戶,将回款轉至非監管賬戶,保理公司不能收回融資款。
2012年7月20日,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國内、出口融信達業務項下授信餘額合計35.15億元,已過寬限期餘額21957萬元,占比6.25%,已進入寬限期的餘額12477萬元,占比3.55%。融信達産品在中行上海分行到期未能正常歸還的比例已接近10%。原因在于業務人員由于業績壓力,未嚴格做到資金回流封閉管理,多數客戶回款資金仍通過基本戶或一般戶再劃至保證金賬戶,企業資金鍊緊張,就很容易另行操作回流途徑,挪用和中行約定的回款。
第三,保險公司賠付通常在應收賬款到期幾個月後,即使賠付到位,也存在流動性風險。因此,保理公司還應注重篩選客戶,加強對客戶的管理,避免客戶自身違約造成損失,同時加強流動性管理,避免。賠付延遲導緻的流動性風險。除中國進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外,信用保險在保險公司業務占比較低,特别是國内貿易信用保險,盡管政府積極支持,信用保險業務發展并不普遍,僅僅依靠保險公司推薦客戶辦理保理業務,業務規模有限。開展信用保險業務模式的保理公司應積極營銷客戶投信用保險。
6.應收賬款過程監控業務模式:在電子商務中,為了避免買賣雙方的不誠信行為,出現了第三方支付機構。買方購買商品,款項由第一方控制,待賣方确認收到貨物後,第一方将款項支付給賣方,在這種情況下,應收賬款期限短,風險低。
如賣方有融資需求,保理公司隻要與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做好過程控制,融資信用風險低。阿裡小貸公司向淘寶商家提供訂單貸款,貸款基于賣家店鋪已發貨、買家未确認的交易訂單金額,買方确認後自動還款。有保理公司對航空公司應收機票款進行融資。旅客購買機票後,機票代理人将票款經過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支付給航空公司,時間需要15天左右。在這期間,航空公司需要資金,保理公司與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确認應收機票款後,發放保理融資款,待收到機票款後收回融資。應收賬款過程監控業務模式需要得到第三方公司的密切配合,沒有第三方公司提供應收賬款信息、款項劃付至指定賬戶等,業務無法開展。第三方公司合作是這種業務模式的關鍵。應收賬款過程監控業務模式通常單筆金額小、期限短,保理業務筆數多,需要建立業務處理系統取代人工操作。
7.應收賬款催收業務模式:應收賬款催收是保理業務的基本要素。但是,多數保理公司并沒有将催收作為業務内容。首先,國内保理公司的保理務基本上都是有追索權保理,如果應收賬款到期付款人不能償付。
保理商首先向融資企業追償,而不是向付款人催收。其次,催收應收賬款需要專門的法律人才和催收技巧,國内保理公司偏重于保理融資,缺乏催收人才。企業确實需要應收賬款催收服務,目前一些律師事務所和讨債公司提供應收賬款催收服務,律師事務所主要通過司法手段追讨應收賬款,一些讨債公司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門,保理公司在保理務中已進行了賒銷信用管理和應收賬款管理,了解應收賬款債務人的基本情況,保理公司通常有專業的法律人員,具備應收賬款催收的條件。即使有追索權保理業務也應催收應收賬款服務,一方面通過催收,降低應收賬款壞賬率,降低風險,另一方面滿足客戶應收賬款壞賬風險管理服務要求,收取相關費用,提高盈利能力。
8.壞賬擔保業務模式:國内保理商不原意承擔應收賬款壞賬風險,很少開展無追索權保理務,客戶有壞賬擔保的重求,向保險公司購買信用保險。既然保險公司可以提供壞賬保險,專門從事保理業務的保理公司為什麼不能提供壞賬擔保呢?保理公司至少對于債務人資信良好的應收賬款可以提供壞賬擔保服務,進一步說,由于保理業務主要依賴買方償付,即使不提供壞賬擔保,如果付款人不能償付,向賣方追償收回融資款的可能性較小。
有追索權保理可能隻是在法律意義的享有向賣方追償的權利,是一劑聊勝于無的安慰藥,對于風險的降低沒有實質意義。既然要承擔應收賬款的信用風險,還不如開展無追索權保理,通過收取費率覆蓋風險。無追索權保理使賣方避免了壞賬風險,賣方願意為此付出代價,隻是将信用保險保費支付給保理商而已,還可以就壞賬擔保和融資需求一并同保理公司合作,避免同保險公司和保理公司分别協商,降低交易成本。因此,保理公司應該選擇付款人資信良好的應收賬款開展無追索權保理。
願意承擔壞賬擔保的保理公司可以作為買方保理商同賣方保理合作開展雙保理業務,擴大業務範圍,加強同買方企業的合作。承拍壞賬風險對保理公司的壞賬風險管理能力捍出更高要求,開展無追賣保理和買方保理的保理公司應具有較高的風險識别,評估和承擔能力,确保把風險控制在自身的風險承擔能力之内。
9.行業專業業務模式:英國早期保理商專業性強,如手紡織保理商、玉米保理商和啤酒花保理商,美國保理商也主要集中在服裝紡織行。專業保理商專注于某個行開展保理務,對某行開展深度研究,了解行業政策和整個行經營狀況,能夠較為準确判斷行業發展趨勢,熟悉行/内企采購、生産和銷售等經營過程,了解行業主要企業經營狀況和資信情況,熟悉原材料和産品的品質,價格等要素,能判斷企業的付款能力。專注于某行業的保理公司,可以利用行業的專業優勢,提供更為專業化的服務。
如有保理公司專門對醫療設備行業開展保理服務,保理公司了解各類醫療設備的廠家、品牌、性能,價格,經銷商的銷售能力,各醫院的支付記錄和支付能力,能準确的營銷目标客戶,控制業務風險。專業化的保理公司通常需要專業背景。如IBM,通用電氣在中國成立了保理公司,為其客戶及其各級代理商提供保理服務:瑞茂通供應鍊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煤炭貿易企業成立保理公司為煤炭經銷企業提供保理服務。
10.銀行代理模式:保理公司同銀行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同銀行開展合作,除了前面介紹的同銀行開展雙保理之外,還可以為銀行提供做銀行想做不願做的服務,成為銀行的外包服務商。銀行開展供應鍊金融業務,需要存貨質押、應收賬款轉讓或質押等來控制風險,但是銀行沒有足夠的人力來監管存貨和管理應收賬款,銀行業也不願于這種費力費時的工作。保理公司根據銀行的需求,接受銀行委托監管存貨和管理應收賬款,為其提供相應服務,讓銀行專注做其信貸業務,通過分工合作加強業務風險控制,提高業務效率,促進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實現保理公司和銀行雙赢。
銀行(特别是股份制銀行)人力成本高,人員有限,不願花費精力開展前期調查,希望直接和目标客戶開展業務,同時銀行受經營區域,不能對異地企業辦理務。保理公司根據銀行需求,作為銀行的一種營銷渠道為銀行提供服務。了解銀行保理業務的條件,根據銀行條件篩選客戶并進行相關調查後,向銀行推薦業務,銀行審核通過後直接辦理保理融資業務或受讓保理公司應收賬款辦理再保理。通過保理公司的篩選推薦,銀行擴展了營銷渠道,并提高了業務的通過率,降低業務營銷成本,并可通過保理公司跨越經營區域的限制。保理公司收取中介費用或差價,也突破資金來源的瓶頸。
商業保理的優缺點:優點:
1、規避應收賬款帶來的風險。保理商(主要包括商業銀行、保理公司)在核準的買方信用額度内,對沒有任何商業糾紛的應收賬款,可以為企業提供最高達100%的買家信用風險擔保,有助于企業拓展銷售業務;企業可借助銀行的網絡和技術優勢,有效了解客戶的資信情況;通過銀行人才、網絡和系統優勢,為企業提供應收賬款的管理和催收,比公司職員更及時有效地完成應收賬款的變現工作,清除了壞賬隐患,減少了信用調查及應收賬款的開支;在無追索權的買斷式保理方式下,企業可以在短期内大大降低應收賬款的餘額水平,節約了應收賬款的機會成本、壞賬成本和管理成本。
2、減輕企業資金缺乏的壓力。針對被接受保理的應收賬款,銀行和保理商可以按預先約定的比率(通常為發票金額的80%)提供即時的融資。通過應收賬款融資,可以迅速籌措到短期資金,以彌補臨時性短缺,且這種融資無需增加企業負債,而且如果企業使用得當,可以循環使用銀行對企業的保理業務授信額度,從而最大程度地發揮保理業務的融資功能。尤其是對于那些客戶實力較強,有良好信譽,而收款期限較長的企業作用尤為明顯。其成本也要明顯低于短期銀行貸款的利息成本。
缺點:
1、需要支付一定費用。保理業務要求支付的費用主要有:服務費、貼現利息費、單據處理費等。另外,商業銀行或保理商通常都要對企業提出一些額外的要求,如企業應對客戶拖欠應收賬款負責,應收賬款無法收回時企業應承擔相應的損失等。
2、應收賬款融資的财務成本分析應收賬款保理作為一種企業短期融資方式,其資金成本按有追索權保理和無追索權保理而有所不同。無追索權保理的資金成本包括支付給保理機構的代理費(這是對其由于應收賬款風險的轉嫁而進行的補償)和留置金兩部分。資金成本K1 =支付的代理費/(應收賬款面值-支付的代理費-留置金)有追索權保理實質上是一種抵押貸款,其資金成本包括應收賬款的機會成本、變現費用、壞賬損失以及融資貼現利息。
應收賬款的機會成本指應收賬款若變現并将其投入其他項目而給企業所帶來的收益;應收賬款變現的費用指企業為了應收賬款能夠收回所支付的各種收賬費用,包括服務費、單據處理費、訴訟費等。壞賬損失,指應收賬款因收不回而給企業帶來的損失。資金成本K2 =(機會成本 應收賬款變現費用 壞賬損失 利息)/應收賬款面值從K1、K2對比中可以看出,K1較低。特别是在融資量很大的情況下,企業要從資本市場上拆借到所需的資金,就必須支付比少量融資高的利率,此種情形之下,無追索權保理的優勢更加明顯。
保理業務在企業應收賬款管理中的作用:1.獲取融資:從理論上來說,企業可以通過向銀行貸款來保證日常的營運,但是對于那些底子薄,規模、業務都小的公司來說,向銀行貸款将會受到很大限制,通過保理業務進行融資可能是企業最為明智的選擇。保理商通過管理企業應收賬款,預先付給企業的資金來支持企業的發展。
2. 降低企業應收賬款的壞賬風險:按照企業内部控制規範,賬款的回收應由企業的銷售人員承擔,但銷售人員又要利用賒銷擴大銷售,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産品的銷售。應收賬款若由專門的保理專業技術人員和完善的業務運作機制來進行,保理商會詳細地對企業的客戶進行資信調查,建立一套有效的收款政策,保證應收賬款及時收回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壞賬發生的可能性,有效的控制壞賬風險。
3. 降低應收賬款持有成本:是指企業持有一定應收賬款所付出的代價,大緻可以分為應收賬款的機會成本、應收賬款管理成木和壞賬成本。随着應收長,不确定因素的增多,持有成本就越高。
4. 完善銷售渠道:推行保理業務是市場分工思想的運用,面對市場的激烈競争,企業可以把應收賬款讓與專門的保理商進行管理,但是企業并沒有完全脫離銷售商,而是利用保理商的專業知識、技能和信息,建立企業的客戶體系,完善企業的銷售渠道,提高企業的銷售能力。
商業保理行業中目前存在的風險因素:1. 應收賬款産生基礎的真實性問題所引發的商業保理公司風險:
應收賬款産生基礎的真實性是保理業務發展的基礎。根據《商業銀行保理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和第一三條的規定,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提供商品、服務或者出租資産而形成的金錢債權及其産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據或其他有價證券而産生的付款請求權。
2.買、賣雙方信用風險:
商業保理業務的第一還款來源是基于貿易自償性的下遊付款企業依據商務合同按期支付的應收賬款。倘若下遊付款企業經營失敗、破産、倒閉、無支付能力或惡意拖欠,不能在規定時間内按時足額付款時,商業保理公司将面臨虧損風險。
3.下遊付款企業履約風險:
下遊付款企業在提供貨物或服務的時候若出現履約風險,買賣雙方将很可能發生貿易協議。商業保理公司繼而會陷入雙方的貿易糾紛,保理融資的資金安全就會受到影響。
4. 暗保理的重複轉讓風險和欺詐風險:
保理業務在我國發展較晚,可以從事保理業務的主體原來僅限于銀行,近年來才陸續有公司的加入,但許多公司或個人對此并不了解,有時由于着急解決融資問題,貿然簽署相關的協議,将應收賬款憑證交付無相關資質的公司,結果發生人去樓空的現象,使得債權人遭受重大損失,這樣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往往會存在重複轉讓風險和欺詐性風險。
商業保理的注冊條件:一、外資商業保理注冊的條件(已停批):
1.注冊資本應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币;
2.投資者應具備開展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産規模和資金實力,近期沒有違規處罰紀錄;
3.應當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成立;
4.名稱中應标明“商業保理”字樣;
5.應建立開展保理業務相應的管理制度,健全相關業務流程和操作規範,每半年将财務報表、合規說明、業務開展情況等報市經貿信息委,并對報告和資料的真實性、準确性、完整性負責;
6.在申請設立時,應當擁有2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金融領域管理經驗且無不良信用紀錄的高級管理人員;
二、内資商業保理注冊條件(已停批):
1.投資者應具備開展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産規模和資金實力,近期沒有違規處罰紀錄;
2.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币(認繳)且來源真實合法;
3.不得混業經營。;
4.應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5.在申請設立時,應當擁有2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金融領域管理經驗且無不良信用紀錄的高級管理人員;
商業保理收購條件:外資商業保理收購條件:(目前各地政策情況都不一樣。拿深圳的外商合資融資租賃來說。)
1. 至少兩名本科學曆以上人員;
2. 滿三年的金融從業經驗;
3. 上一份工作的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
4. 股東占股比例,外資公司占股不得高千75%,外資占股不得低于25%(後期對于收購方的要求會更加嚴格)。
内資商業保理收購條件:
由于現在監管趨嚴,商業保理股權是不讓變更的,現在收購内資商業保理都是以子母公司打包轉讓的模式來實現變更,所以隻需要提供人員構架就行。
關于如何收購或者設立商業保理公司,詳情請關注我帶你了解更多的金融公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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