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生車禍沒有及時報案、未及時報警和保護現場,車險能賠嗎?
車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免責 條款,明确寫明發生事故後未及時報案,造成事故損失無法确定的部分不賠。
現實中未及時報案和保護現場,保險公司很可能以此拒賠或少賠。
但是如果司機不是酒駕或違法犯罪,而是積極救助傷者,等到将傷者送至醫院以後才報案報警,交警給出定責以後,保險公司要是以逃離事故現場或其他結論拒賠,那麼通過訴訟車主大概率勝訴。法院判決具有導向性,倡導尊重生命、救人優先的價值取向。
二、車險三責200萬,為何有的人保費500多元,有的1400元?
車險改革以後,三責保費最高能買1000萬,最低保額5萬,現實中不少車主報價時發現:
10萬元小車,連續多年未出險,三責保額200萬,保費536元;有的車主三責保費卻高達1400多塊錢,差距實在太大,難以理解。其實三責險保費特點:
1、連續多年未出險,100萬保額和200萬保額,保費差幾十塊錢,通常都是買200萬或300萬保額。
2、連續多年未出險,通常200萬保額,私家車三責保費500多一點;如果三責保費上千,那麼關注三點:是否是三年内新車?前兩年是否有出險?或者是否有多次交通違章,還是不放心可以多家公司同時報價。
三、第三者責任險和交強險到底有什麼區别?
現實中很多老司機都說交強險和三責險保障一樣,買了三責險就應該可以不買交強險,覺得兩者保障重複類,事實真的如此嗎?
1、保障範圍上:
三責險:賠對方的人傷、車輛損失和物品損失(馬路欄杆等都可以賠),沒有單項限額,買的100萬,最高賠100萬;
交強險:賠對方的身故傷殘18萬,對方人傷治療費用最高1.8萬,對方财産損失2000元;
注意:交強險可以賠精神損失費;三責險不賠對方精神損失費,除非買了附加精神損失費附加險。
2、免責條款上
交強險隻有故意造成損失、造成對方停水停電等間接損失、訴訟費不賠,其他的都能賠,免責條款寬松得多。另外隻要不是醉駕、無證駕駛或被盜期間肇事,都可以申請墊付醫藥費。
第三者責任險免責條款要嚴得多,像肇事逃逸、改裝、駕駛證暫扣等等幾十種情況下不賠,三責險如果交警沒有定責情況下,商業險是不可能墊付醫藥費的。
交強險賠付門檻很低,保障範圍廣,實用性比三責要高得多,就是保額低一點。
四、發生人傷事故,要不要給給傷者墊錢?
網上很多觀點說,發生人傷事故堅決不給患者墊付醫藥費,讓患者找保險公司,現實中有時候根本行不通,有的事故确實汽車也有責任,另外患者家屬比較強勢,會拉着車主一起去醫院,不墊錢根本走不掉。
日常可行的辦法是:
1、初步判斷責任,如果自己肯定無責,那麼堅決不要墊付,墊的錢很難拿回來;
2、判斷次要責任,表示自己身上沒錢,讓交警出張搶救費用墊付通知,讓保險公司交強險墊付;要是交警不能開墊付通知,自己盡量少墊錢。
3、判斷主要責任或全責。優先讓交警出張搶救費用墊付通知,交強險先墊付;當天或第二天盡快定責,讓消費者與保險公司溝通。患者住院期間自費藥、自費材料三責險一律不賠,治療費用保險最多賠70%-80%,剩下的費用患者家屬肯定要車主來付錢。車主一定要留意患者住院自費藥使用情況,要是放肆使用自費藥,那車主就不要墊錢。
五、車損險額度可以調整嗎?
汽車購買以後,從第一年開始就不斷貶值,或者會有折舊,正常情況下車損險保額會逐年降低。但是有的車主發現剛買的新車,第二年或第三年車損險保額就降低很多,這個保額可以調嗎?
實際上投保時車主是可以選擇的,通常會有14%左右的上下浮動,比如車損險保額10萬,可以11.4萬-86000之間選擇,保額選擇高,車損險保費自然要高一點,萬一汽車報廢或推定全損,賠的高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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