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海建 作者文集
近日,北京市政協委員陸德山拿出提案,建議政府衛生部門正視并深入研究醫院“紅包”現象,用制度規範醫療“紅包”行為,建立“紅包”上交制度,醫院可将“紅包”部分返還醫生,作為獎勵。市衛生局及多數衛生界委員對此執反對意見。(1月27日《新京報》)
存在的未必就是合理的。在“醫療紅包”這個問題上,老百姓恨之入骨又無可奈何,醫療工作者心向往之又遮遮掩掩。在這場患者與醫療機構的博弈中,有兩種話語趨向值得我們玩味:一是大多數專家傾向于醫療紅包的“原罪說”;二是醫療行政機構及其代言人傾向于“漂白化”的制度推進。制度分析學者奧斯特羅姆有句名言:“所有人類社會的制度安排必定是既不夠完美又不甚完善的。”但,不完美和不完善的制度從來不能成為我們默認潛規則和随波逐流的理由。“醫療紅包”何去何從,這個問題的争論已越來越具有“口水戰”的味道。歸入商業賄賂嚴懲也好,算作“紅包獎金”改良也罷,在我們熱火朝天地漫罵和指責之前,可否平心靜氣地解剖一下“醫療紅包”這隻麻雀究竟為何物?
如果說“醫療紅包”真有轉化為“紅包獎金”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無非有兩個結果:一是患者心不甘情不願遞上的“紅包”代償了我們醫療利益平衡機制的某些缺位的職能;二是這個“紅包獎金”純粹是多此一舉的職務尋租,是一種溢出價值。客觀地說,在“紅包”這個問題上,一邊是患者沉痛的“沉沒成本”,一邊是醫療工作者又似乎該得的“風險收益”——而我們心軟的根源恰恰在于,“醫療紅包”已經被我們視為“一個用來平衡扭曲的價格機制的扭曲行為”。
關于腐敗,吳敬琏先生有個精辟的論斷:“腐敗現象不是市場取向的改革造成的,而是改革不徹底造成的;不是市場經濟的産物,而恰恰是由于尚未真正建立起平等競争的市場機制。”醫療工作者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天使,道德先鋒的土壤首先應該是利益平衡的配置機制。遺憾的是,在現行的醫療體制下,醫生正常的收入的确與市場價值不成比例。那麼,老百姓的這個“血汗紅包”所代償的,不正是未曾被糾偏的醫療價格體制和政府财政補貼賬單嗎?換句話說,如果醫療工作者的利益與工作損益率合理,誰還敢再叫嚣“紅包萬歲”?
關于“醫療紅包”的是與非,我們不妨分析一下它的來龍去脈。第一,患者與醫生非親非故,這個“紅包”顯然不是建立在禮尚往來的人情基點上的,無論如何辯白也難逃其索取的性質:這個“紅包”的取得是以“性命相要挾”的信息霸權打底的;二是若把“紅包”漂白化,又沒有一項制度能讓“紅包”成為可約束可檢驗可歸謬的契約,因為一旦規定下來就成了明碼收費,而沒有死規定、患者“看着給”的“紅包”又如何确保患者公正合理地獲取應得的醫療服務呢?
默認“紅包”,就是默認了金錢決定命運的“叢林法則”。正如有專家所言:一種現象的長期存在和流行必然有它依賴的土壤和環境,尤其是這種土壤和環境可能會沖擊法律的持續生存和道德的長期守望。我們時下的當務之急恐怕不是對“紅包”妥協、發“紅包獎金”,而恰恰是努力改變醫生與患者、患者與患者之間博弈規則,引導和規制博弈結果。畢竟,人命關天的問題上,生存權和生命健康權是一個底線的命題,不容讨價還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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