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西安3月21日專電(記者梁娟)陝西省衛生廳從20日起,重新核發醫院執業許可證,涉及全省3萬多家醫療機構。
為了進一步規範醫療行為,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促進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健康發展,《陝西省整頓醫療服務秩序規範醫療執業行為工作方案》要求,在全省範圍内對經過審查符合設置條件、标準的醫療機構重新核準發證。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在重新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時,将嚴格準入制度,核實每個醫療機構的名稱、所有制形式、機構類别、診療科目、服務對象,核實醫療機構的執業條件、服務質量、從業人員。取締無證醫療機構和無證個體行醫人員;對于不夠條件标準的醫療機構要責令限期整改,複查合格後予以發證,限期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不予重新發證,注銷執業資格。
醫療機構管理信息建檔工作實行分級負責,陝西省衛生廳負責三級醫療機構、西安市衛生局負責二級醫療機構、縣(區)衛生局負責一級以下醫療機構的建檔造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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