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西甯3月24日電(記者 姜辰蓉)青海省近日出台了一項針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考核辦法,以提高對社區衛生服務的管理水平。這一考核辦法把社區居民綜合滿意度作為核撥社區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的重要依據。
據了解,中央财政将從今年起對西部地區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按社區服務人口人均4元給予補助。青海省在中央補助的基礎上,按社區服務人口人均3元的标準增加補助。青海省衛生廳、财政廳于近期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城市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辦法》,考核辦法把社區居民綜合滿意度作為核撥社區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的重要依據。具體确定了傳染病預防與控制、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預防與控制、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居民健康管理、公共衛生信息收集與報告、傳染病疫情報告、老年病預防保健、兒童保健、婦女保健、計劃生育10個方面,26項指标。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按實際服務數量給予全額補助;60-79分按實際服務數量的60%給予補助;60分以下的不予補助,并限期整頓,逾期仍達不到要求的予以摘牌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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