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州9月30日專電(記者鐘玉明)廣東省養老保險實現全省統一繳費基數和統一待遇,每年統一增加數額。新的繳費和待遇标準從今年7月1日起生效。這是廣東省政府9月30日發布的《關于貫徹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通知》規定的。
《通知》通過對原有養老保險政策的一系列調整,縮小地區之間、高低工資群體之間、先退休與後退休群體之間的養老待遇差距,消除勞動力流動的“社保壁壘”。
《通知》規定,今後将以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費基數。2005年度的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997元。職工平均工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仍然可以以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基礎養老金待遇則一律以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據介紹,廣東省養老保險制度這一改革,使經濟欠發達地區、低工資群體可以少繳費,經濟發達地區、高收入群體多繳費,體現了“以富助貧”的二次分配精神。
在養老金調整方面,舊的辦法采取“定比調整”,即基本養老金每年按比例調整,工資越高、退休時間越晚,養老金就越高、每年增長數額也越大,造成貧富群體之間、先退休與後退休群體之間的養老待遇差距越拉越大。《通知》規定,今後,養老金調整改為“定額調整”,并由省政府統一測定定額标準,全省退休職工按照同一數額增加養老金,縮小不同地區、不同時間退休職工之間的差距。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