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坐在奔馳引擎蓋維權,西安奔馳女車主薛女士一夜間成為維權女漢子。但日前,她卻被指經營餐飲店“卷款跑路”,拖欠商戶、供應商數百萬債務。
4月22日,薛女士獨家接受華商報記者采訪表示,稱自己從未潛逃,而且在返回西安前已與商戶做過正常溝通。作為運營方,她之所以離開上海,是因為部分商戶違約在先,她将向所有違約商戶追究違約責任。
據介紹,薛女士作為監事并且為公司實際負責人的上海競集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曾在上海成立一家名為競集守藝人的餐廳,吸引數十家商戶入駐,但運營兩個多月後,她和男友卻回到了西安,商戶們交納的保證金、裝修款也打了水漂。
薛女士提供的證據顯示公司财務保險箱被商戶洗劫
薛女士提供的證據顯示工程裝修存在漏水等質量隐患
>>提供證據
奔馳女維權澄清4大問題
“我與商戶的糾紛是個人在創業中遇到的小困難,從去年至今有律師在處理,既然商戶們在奔馳維權事件中把這件事提出來,我也不回避,已把相關的證據材料交給律師處理。”
薛女士告訴華商報記者,“奔馳事件後,為了消除個人熱點回歸生活與工作,對于很多蹭熱點的行為我們選擇了暫時回避。但樹欲靜風不止,後期關于當事人及企業欠款的謠言愈演愈烈,嚴重影響到我們的企業聲譽與個人安全,不得不以事實回複。”
1、“關于潛逃回西安”?
我們回西安是屬于正常工作,而且在回西安前已經向商戶做過正常溝通與告知。薛女士向華商報記者提供的音頻文件可以證明這一點。
薛女士表示,守藝人品牌于2016年在西安成立,截至2017年已完成兩個店的開業,總投資金額1000萬左右。迄今正常營業,每年接待客戶100萬以上。
運營方負責大部分的裝修投資、管網鋪設、空調設施設備、家具軟裝、燈光工程等,負責所有證照的辦理、人員的培訓、現場收銀、物業租金等。運營方按商戶營業額的25%獲取投資回報。
2、“注冊資金過小”?是否有抽逃資金情況?
薛女士向華商報記者提供的财務報表顯示,上海愛琴海守藝人店實際完成投資金額970萬,而非僅僅投資了注冊資本金的10萬元。
薛女士表示,根本不存在“以小搏大”。場地租賃前期由徐某個人墊付場地租賃費20餘萬元,憑租賃合同成立公司,公司成立後當返還個人墊款。
在徐某籌備及開業期間,甚至連一分錢工資都未領取。此外,還有大量個人墊資的款項至今未報銷,所以不存在中飽私囊、轉移資産的事實。
3、為啥脫離上海愛琴海店的實際現場經營?
薛女士提供了日營業報表和相關視頻證明,愛琴海于2018年6月15日試營業,完成實際投資與運營後,每日現場人流及實際經營情況證明,其每日營業額正常。
薛女士表示,從2017年3月籌備至2018年8月順利營業兩個月後,投資人才返還西安處理工作。投資人完成籌備期、開業的各種手續、營銷推廣工作。投資人完成了300餘人的企業客戶簽約,确保了營業的穩定性。
但部分商戶于2018年8月29日趁投資人不在上海的情況下聯名簽署了“商戶公約”,不顧與運營方的原合同約定,私下進行了停用收銀系統、私自收銀、驅趕工作人員、驅趕會員客戶與企業客戶的行為,逼迫運營方放棄投資。
更不可思議的是,部分商戶在運營方回上海協調工作期間,拿刀搶奪了财務的個人電腦、财務章及保稅的相關設備與資料。薛女士向記者提供了相關報案記錄。
此外,部分商戶在運營方回上海協調工作期間,糾集多人組織、策劃對作為公司監事的她的個人房屋進行了沖擊與圍攻,迫于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她被迫報警處理,但對方在警察處理完後派遣專人隊她個人實施堵截,迫使她和律師在派出所受困一夜。
另外,部分商戶還洗劫了運營方的辦公室,把包括保險櫃内的資産洗劫一空,并搬空了電腦等設備。
薛女士向記者提供了相關視頻和圖片證據,她表示,運營方是在這種情況下才被迫離開了投資場所。
4、拖欠500餘萬元純屬虛構
關于商戶提到的拖欠500萬餘元的款項,薛女士表示這純屬虛構。薛女士向記者提供的視頻和圖片,證明工程完工後,現場實際漏水嚴重,呈現瀑布式漏水,地面積水用手可以舀起。
薛女士認為,雙方應該就實際産生的損失及合同約定進行質量和損失鑒定。具體是應支付還是賠償損失,以鑒定的結果為準。
“家具廠商在我公司已經支付60%以上款項、物業及運營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拖走所有家具。我公司不但不欠對方工程款,對方應該即刻返還我公司已經支付的所有款項。”
關于綠植擺放費用,薛女士表示,和廣告制作款項一樣屬于商戶公攤費用,“如該費用必須由公司墊付的話,我們也責無旁貸,但同時我們保留對所有商戶追訴該款項的權利。”
針對有商戶提出的投資損失部分(裝修公攤費、違約押金),薛女士表示,“我公司概不認可。商戶在徹底不顧《競集守藝人聯銷經營合同》的約定,各種不負責任的違約,我公司不但不認可,并保留追訴的權利。”
>>代理律師
隐私權名譽權神聖不可侵犯
涉事商戶應依法維權
“作為代理律師,我非常理解涉事商戶與供應商的維權行動,也在耐心、細緻地向委托人以及委托人所在公司負責人普及法律知識,強調社會責任”。
4月22日,薛女士的代理律師周兆成接受華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希望委托人所在公司負責人勇敢地站出來,拿出誠意與擔當,與“民事合同糾紛另一方”進行“平等、有效和平的對話與溝通”,希望“糾紛雙方”能夠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解決糾紛。
周兆成說,本案就是委托人薛女士所在公司與一些商戶、供應商之間産生的民事糾紛,“維權者”完全可以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是,網絡上卻演變為對薛女士個人進行所謂的“爆料”、“揭底”、“人身攻擊”,對薛女士“個人身份信息滿網傳播”,肆意污蔑薛女士 “編造動作片大跌眼鏡橋段”、“詐騙犯”、“卷款逃逸”這樣的言論完全與事實不符,而且已經對委托人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對委托人個人名譽造成極大侵犯!
周兆成鄭重表示:“作為薛女士的代理律師,我們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以追求公平和正義為使命。在接受本案委托後,我也在一直努力積極地試圖與涉事商戶和供應商溝通”,但是對方也許是出于敏感,始終不願接聽電話,在此我深表遺憾。也希望媒體将我的态度轉達給對方,作為薛女士的代理律師,我願意成為化解雙方糾紛的橋梁。但是,我還是想提醒 “競集文化發展公司的維權者”,不管其自述其行為如何的‘正當性’,我想強調你們應該依法維權,這是法治社會對一個公民最基本的要求。薛女士作為公民,其隐私權、名譽權、個人身份信息神聖不可侵犯,任何人都不能踐踏!”
華商報記者 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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