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人清早在路邊散步時,因為突然受到一聲氣喇叭的驚吓而倒地身亡。家屬認為按喇叭的司機存在重大過錯,随即将相關人員告上了法庭,索賠34萬餘元。
鳴笛後老人倒地身亡家屬索賠34萬餘元
據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講述,2018年夏季,72歲的老人張某和妻子石某,從重慶市萬州區來到事發地湖北省利川市旅遊避暑。7月21日早上8點,老人張某和妻子在吃完早飯後出門散步,當走到一個小區門口時,他們遇到了一個朋友,于是三人便聊起天來。在路邊聊天,聊着聊着突然旁邊一個垃圾車起步,按了一聲氣喇叭。 讓人萬萬沒想到的是,在這聲刺耳的氣喇叭響之後,老人張某竟突然倒在了地上。 之後,120到達現場,急救人員發現老人已經出現了呼吸急促、全身抽搐的症狀。急救人員一邊搶救,一邊趕緊将老人轉運到距離最近的醫院。但最終老人還是因為呼吸循環衰竭、腦出血搶救無效身亡。
無論分貝大小禁鳴區鳴笛構成違法行為
事發後,老人的妻子石某了解到,鳴笛駕駛員張某當時受利川市謀道鎮村建中心委托去事發道路進行作業。因此石某将駕駛員張某、謀道鎮村建中心以及保險公司告到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
石某認為,就是由于當時車輛的喇叭超出了尋常的音量,才導緻丈夫受驚吓倒地并且死亡,駕駛員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馮綱:現場的證人證言,他們基本能夠證明一個事實,就是案件當時的喇叭聲很大,喇叭聲後,有一個老人應聲倒地。這個事實是能夠證實的。
但事發後,當地交警部門并沒有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而隻是出具了一個情況說明。這份情況說明顯示,無法确定喇叭音量分貝,老人的倒地與車輛的喇叭聲有無因果關系也無法确定。于是在開庭前,法官專程到事發現場進行了調查,調查中卻有了新的發現。
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管君茹:當時這個地方是禁鳴區,他是在禁鳴區鳴笛。
法官認為,無論其鳴笛的原因以及鳴笛分貝大小,被告駕駛員張某在禁鳴路段鳴笛,已經是構成了違法行為。
法院結合對這起事故的司法鑒定書認定,被告駕駛員張某的鳴笛行為是老人倒地後死亡的誘發因素,二者具有因果關系。
2020年9月17日,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了判決。認定本次交通事故的損失應在中國人民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開江支公司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内予以賠償,不足部分認定責任比例為由被告駕駛員張某承擔15%、被告謀道鎮村建中心承擔5%,被告三方共計賠償15萬餘元。其餘部分由原告自行承擔。
轉自:山東高法
來源: 石家莊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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