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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的道德修養論

教育 更新时间:2024-07-23 21:29:08
敬身第三

所謂“敬身”即是以恭敬之姿态持守自身。這一部分由“心術”、“威儀”、“衣服”、“飲食”組成。分别講述了端正内心之要、端正外表之則、注重儀容之禮、抑制口欲之規。“心術”與“威儀”是敬身的主旨,“衣服”和“飲食”則用以奉養身體。此四者共同構成修養身心的方方面面。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1

學習過程中,注意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敬身第二節

【原文】《論語》曰:孔子于郷黨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 其在宗廟朝廷便便言。唯謹爾。朝與下大夫言,侃侃如也。與上大夫言,誾誾如也。

【譯】《論語》上說:孔子在本鄉的地方上顯得很溫和恭敬,像是不會說話的樣子。但他在宗廟裡、朝廷上,卻很善于言辭,隻是說得比較謹慎而已。上朝的時候[君主還沒有到來]同下大夫說話,溫和而快樂的樣子;同上大夫說話,正直而恭敬的樣子。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2

【原文】孔子食不語,寝不言。

【譯】嘴裡吃着東西的時候不要說話,到了該睡覺的時候就不要發出聲音吵到别人。

【原文】《論語》曰:席不正不坐。

【譯】《論語》上說:孔子坐席不端正不坐。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3

【原文】《士相見禮》曰:與君言言使臣,與大人言言事君,與老者言言使弟子,與幼者言言孝弟于父兄,與衆言言忠信慈祥,與居官者言言忠信。

【譯】《士相見禮》上說:與君談話,所言着重于君使臣之禮;與卿大夫談話,所言着重于臣事君盡忠之道;與老者談話,所言着重在使弟子之事;與年幼者談話,所言着重在孝親敬長之節;與衆人談話,所言着重于忠信慈祥之行;與做官的人談話,所言着重于忠誠信實之義。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4

【原文】子見齊衰者,雖狎必變,見冕者與瞽者,雖亵必以貌, 兇服者式之,式負版者。

【譯】當孔子看到自己的好友穿上重孝服時,知道好友家中老人去世了。雖然平時大家是哥們,說話大大咧咧的,經常開個玩笑什麼的,這時候,也一定要嚴肅起來,表示同情和哀悼。當孔子看到戴禮帽的人和盲人時,不管多麼熟悉,也不管一天碰見多少次,每一次都禮貌地對待他們,即使盲人看不見,自己也是如此。當身穿喪服的人站在車上俯身向自己表示敬意時,孔子站在車上回禮,俯身向其中背負靈牌的人表示敬意。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5

【原文】《禮記》曰:若有疾風,迅雷甚雨,則必變,雖夜必興,衣服冠而坐。

【譯】《禮記》上說:若有大風、電閃雷鳴、暴雨,這是上天發怒,君子就要改變常态,心懷驚懼,即令是已經就寝也要起床,穿戴整齊,肅然端坐。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6

【原文】《論語》曰:寝不屍,居不容。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

【譯】《論語》上說:睡覺時不要直挺着象死人,在家閑住時不要象正式場合那樣嚴肅。孔子在家閑居,安詳舒适,臉色和悅。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7

【原文】《曲禮》曰:并坐不橫肱, 授立不跪,授坐不立。 入國不馳, 入裡必式。

【譯】《曲禮》上說:在室内走路的時候不能甩着膀子,把胳膊張開來;和别人并排坐在一起的時候不能把胳膊橫起來;别人給東西的時候站着給你,那你就不用坐着了,但是别人給你東西的時候是坐着的,那你就不能站着去接别人給的東西。進入國境,行車要減低速度;進入裡門,也要憑轼緻敬。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8

【原文】《少儀》曰:執虛如執盈,入虛如有人。

【譯】《少儀》上說:拿東西時要注意,即使是拿着空的器具,也要像裡面裝滿東西一樣小心謹慎,以防跌倒或打破。進入無人的房間,也要像有人在一樣,不可以随便。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9

【原文】《禮記》曰:古之君子必佩玉。 右徵角,左宮羽。 趨以釆荠,行以肆夏。 周還中規 折還中矩。 進則揖之,退則揚之。然後玉锵鳴也。 故君子在車則聞鸾和之聲,行則鳴佩玉。是以非辟之心無自入也。

【譯】《禮記》上說:古代的君子,身上一定要佩玉。右邊佩主的铿锵鳴聲應合于五聲中的微角,左邊佩玉的铿锵鳴聲應合于五聲中的宮羽。趨走時的節拍應與《采齊》相應,行走時的節拍應與《肆夏》相應。向後轉時,走的路線應是圓形;能右拐彎時,走的路線應呈直角。前進的時候身體應略向前俯,倒退的時候身體應略向後仰。如此這般地行走,然後才能使佩玉發出铿锵的鳴聲。正因為君子在乘車時能夠聽到鴛和的鈴聲,在步行時又能夠聽到佩玉的鳴聲,所以一切邪僻的念頭也就無從進入君子的心靈了。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10

【原文】《射義》曰:射者進退周還必中禮,内志正外體直,然後持弓矢審固。持弓矢審固,然後可以言中。此可以觀德行矣。

【譯】《射義》上說:射箭的人,不論前進還是後退,左旋還是右轉,動作一定要符合規矩。從内心來說,沉着冷靜;從外表來說,身體挺直;然後才可以把弓箭拿得緊瞄得準。把弓箭拿得緊瞄得準,然後才可以指望射中。所以說,從人的外部射箭動作就可以看出他的内在德行。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11

【原文】《士冠禮》始加祝曰:令月令吉日始加元服。 棄爾幼志,順爾成德,壽考維祺。介爾景福。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爾服。敬爾威儀,淑愼爾德,眉壽萬年永受胡福。 三加曰:以歳之正,以月之令,鹹加爾服。 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黃耇無疆受天之慶。

【譯】《士冠禮》上說:初次加缁布冠,緻祝辭說:“選擇善月吉日,為你戴上缁布冠,去掉你的童稚之心,慎修你成人的美德,屬你高壽吉祥,昊天降予大福。”二加皮弁緻辭說:“選擇吉月良辰,為你再戴皮弁冠,端正你的容貌威儀,敬慎你内心的德性,願你長壽萬年,天永遠降你福祉。”三加爵弁緻辭說:“在這吉祥的年月,為你完成加冠的成年禮,親戚都來祝賀,成就你的美德。願你長壽無疆,承受上天的賜福。”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12

【原文】《曲禮》曰:為人子者,父母存冠衣不純素。孤子當室冠衣不純釆。

【譯】《曲禮》上說:作為兒子,父母在世的時候,戴帽子、穿衣服,不能是純白色。父母不在了持家時,戴帽子、穿衣服不能是穿純彩色的。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13

【原文】《論語》曰:君子不以绀緅飾, 紅紫不以為亵服。 當暑袗絺绤。必表而出之。

【譯】《論語》上說:君子不用深青透紅或黑中透紅的布鑲邊,不用紅色或紫色的布做平常在家穿的衣服。夏天穿粗的或細的葛布單衣,但一定要套在内衣外面。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14

【原文】去喪,無所不佩。孔子羔裘玄冠不以吊。

【譯】君子隻有在着喪服時是不帶玉佩的。不穿着黑色的羔羊皮袍和戴着黑色的帽子去吊喪。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15

【原文】《禮記》曰:童子不裘,不帛,不屦絇。

【譯】《禮記》上說:沒有成年的兒童不穿皮衣綢衣,鞋頭上不能有飾品。

【原文】孔子曰:士志于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

【譯】 孔子說:“讀書人立志于追求真埋,但又以穿破衣、吃粗糙的飯食為恥,這種人就不值得和他談論真理了。”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16

【原文】《曲禮》曰:共食不飽。 共飯不澤手。 毋抟飯, 毋放飯,毋流歠。 毋咜食, 毋齧骨, 毋反魚肉,毋投與狗骨, 毋固獲,毋揚飯,飯黍毋以箸,毋嚃羹, 毋絮羹,毋刺齒, 毋歠醢。 客絮羹,主人辭不能亨。客歠醢主人辭以窭。濡肉齒決, 幹肉不齒決。毋嘬炙。

【譯】《曲禮》上說:大夥共同吃飯,不可隻顧自己吃飽。若和别人一起吃飯,就要顧到手的清潔。不要拿手搓飯團。不要把多餘的飯放進飯器,不要喝得滿嘴淋漓,不要吃得啧啧作聲,不要啃骨頭,不要把咬過的魚肉又放回碗盤,不要把肉骨頭扔給狗,不要隻吃一種食物,也不要簸揚着熱飯。吃蒸黍的飯宜用手不要用箸。吃湯中的菜時,不可以連湯一起喝下,也不可當着主人面調和菜湯,不要當衆剔牙齒,亦不要喝不用任何食物蘸就吃的肉醬。如果有客人在調和菜湯,主人就要道歉,說是烹調得不好;如果客人喝到醬類的食品,主人也要道歉,說是備辦的食物不夠。濕軟的肉可以用牙齒咬斷,幹肉就得用手掰食。吃炙肉不要撮作一把來嚼。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17

【原文】《少儀》曰:燕侍食于君子,則先飯而後已。 毋放飯。毋流歠。小飯而亟之, 數噍。 毋為口容。

【譯】《少儀》上說:陪君子吃飯,自己先嘗幾口,然後等君子吃完自己才能吃完。不要放縱無度的吃,不要長流如水的飲。小口的放進嘴裡咽下去要快,咀嚼次數要多,不要弄口作态。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18

【原文】《論語》曰:食不厭精,脍不厭細。食饐而餲,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肉雖多不使勝食氣。惟酒無量。不及亂。 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 不多食。

【譯】《論語》上說:糧食不嫌舂得精,魚和肉不嫌切得細。糧食腐敗發臭,魚和肉腐爛,都不吃。食物顔色難看,不吃。氣味難聞,不吃。烹調不當,不吃。不到該吃飯時,不吃。切割方式不得當的食物,不吃。沒有一定的醬醋調料,不吃。席上的肉雖多,吃它不超過主食。隻有酒不限量,但不能喝到神志昏亂的地步。從市上買來的酒和肉幹,不吃。吃完了,姜不撤除,但吃得不多。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19

【原文】《禮記》曰:君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君子遠庖廚,凡有血氣之類弗身踐也。

【譯】《禮記》上說:沒有特殊的原因,諸侯不得殺牛,大夫不得殺羊,士不得殺狗和豬。凡有仁愛之心的君子,都離危廚遠遠的,以免耳聞目睹禽獸之被宰殺。對于一切有生命的動物,君子是不會親自動手宰殺的。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20

【原文】《樂記》曰:豢豕為酒,非以為禍也。而獄訟益繁,則酒之流生禍也。是故先生因為酒禮,一獻之禮賓主百拜。終日飮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

【譯】《樂記》上說:譬如養豬釀酒,絕不是為了惹禍,但是打官司的一天比一天增加,卻是飲酒無度酗酒鬧事的結果,所以先王針對這種情形制定酒禮,每喝一杯酒,主人和客人都要行很多禮,整天喝酒也喝不醉了,這是先王防備酗酒鬧事的方法。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21

【原文】孟子曰:飮食之人則人賤之矣。為其養小,以失大也。

【譯】孟子說:隻講吃吃喝喝(不講善心培養)的人,人們會瞧不起他,因為他保養的是小的方面而丢掉了大的方面。

朱熹的道德修養論(國學啟蒙之朱熹小學解讀第十一講)22

敬身第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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