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中四處寫到衆人的哄笑,實際是四次戲弄,嘲笑孔乙己。孔乙己尴尬,狼狽,窮于招架的樣子讓人很開心,可見衆人的冷酷,麻木,對弱者的賤踏。在封建等級制度下,名衆的活力,熱情和同情心都被扼殺了,變得麻木不忍仁,自私冷酷。突出了孔乙己地位的底下。孔乙己的悲劇不是個人悲劇而是社會悲劇,這樣作品的反封建意義就加深了。
2、《孔乙己》是魯迅小說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說,也是該篇小說的主人公。這篇小說是魯迅在五四運動前繼《狂人日記》之後寫的第二篇白話小說。這篇小說描寫孔乙己作為一個沒有考上秀才的讀書人,缺乏實際技能,隻會諸如“‘茴香豆’的‘茴’字有幾種寫法”這樣的迂腐“知識”。他喪失了做人的尊嚴,淪落為小酒館“鹹亨酒店”裡人們嘲笑的對象,後來因為偷書而被打斷了腿。根據小說的内容,因為他姓孔,别人便從描紅紙上的“上大人孔乙己”這半懂不懂的話裡,替他取下一個綽号,叫作“孔乙己”。小說暴露了當時的一些社會問題──科舉制度制造了大量隻懂鑽故紙堆,沒有實際營生技能的讀書人。小說塑造了孔乙己這樣一個可笑又可悲的底層人物形象,揭露了人與人之間的冷漠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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