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海洋、湖泊等水體上漲超過一定水位,威脅有關地區的安全,甚至造成災害的水流,又稱大水,洪水一詞,在中國出自先秦《尚書·堯典》,從那時起,四千多年中有過很多次水災記載,歐洲最早的洪水記載也遠在公元前1450年。
洪水名稱的由來
洪水是暴雨、急劇融冰化雪、風暴潮等自然因素引起的江河湖泊水量迅速增加,或者水位迅猛上漲的一種自然現象,是自然災害。從客觀上說,洪水頻發有其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說是“天命”難違。
和有關曆史資料對比,洪水的頻率和嚴重程度與人口增長趨勢一緻。不得不承認,我國迅猛的人口增長,擴大耕地,圍湖造田,亂砍濫伐等人為破壞不斷地改變着地表狀态,改變了彙流條件,加劇了洪災程度。
降水豐虧由天,調水理水由人。在降水多的年份,洪水是否造成災害,以及洪水災害的大小,又離不開人為因素。長期以來的森林破壞是其重要原因。人類犯下的最大錯誤是砍伐森林。森林作為陸地生态系統的主體,具有涵養水源、保持水土、調節氣候等多種功能,對洪峰有不可替代的削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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