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和标準? 隻要失業了,就可以到當地人社部門領取失業保險金,許多人是這樣認為的你是不是也這樣認為的?如果你也這樣認為,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不是你想的這樣,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和标準?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隻要失業了,就可以到當地人社部門領取失業保險金,許多人是這樣認為的。你是不是也這樣認為的?如果你也這樣認為,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不是你想的這樣。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失業保險條例》和《社會保險法》都有明确規定。1999年1月22日開始實施的《失業保險條例》第三章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看到這裡,相信你對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非常清楚了嗎!對照一下,你如果符合這三個條件,就可以到失業保險參保地申領失業保險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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