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我們說起交通事故都會下意識地以為雙方發生剮蹭或者碰撞,但如果雙方沒有接觸,而是一方因避讓另一方摔倒受傷,算不算交通事故呢?責任由誰承擔?12月31日下午,桂林交警支隊七星大隊事故中隊及建苑中隊分别收到一面寫着“伸張正義 公正執法”和“反應神速 破案先鋒”的錦旗,送錦旗的正是因避讓行人摔倒受傷的電動自行車駕駛員蔣某,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來,12月8日17時50分許,蔣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其孩子蔣某齊、蔣某馨由漓江路右轉進入會展路,行駛至甲天下廣場麥當勞門前路段時,突然從旁邊人行道上跑出一名女子,蔣某緊急刹車避讓,導緻電動自行車側翻,蔣某和駕乘人員蔣某齊摔倒,事發後,橫穿馬路的女子看了一眼摔倒的蔣某後,又繼續走了,幾秒鐘後,該女子又折返幫蔣某将側翻的電動自行車扶起,和蔣某說了一聲“對不起”後,該女子往麥當勞方向揚長而去。蔣某坐在地上休息了好一會兒後,感覺自己還能站起來,除了腿有點疼以外,沒有什麼不舒服,于是就開車回家了。12月8日晚上,蔣某發現自己的腿疼得厲害,到醫院一檢查發現骨折了,于是9日早上打電話報了警。接警的是七星交警大隊事故中隊中隊長周聖鼎,當詢問蔣某後,發現事故發生在昨天,且事故另一方沒有留下任何信息,周警官了解事故經過後,因8日值班接警的案件還有很多沒有處理完,本着為民辦實事,急群衆之所急的原則,周警官聯系了事故所在片區的建苑中隊中隊長謝葦,希望他們能幫忙盡快找到事故另一方的那名女子。
謝葦警官接到案件後,立即聯系上蔣某,了解相關情況後,随即組織警力開展調查,先聯系大隊分控中心,查找當時的監控視頻,确認該女子最終往甲天下電腦城方向走去,然後走訪甲天下廣場電腦城物業,查找電腦城監控視頻,篩選視頻,來回比對,确認該女子的衣着特征及臉部特征,并确認該女子大概活動的區域;11日早上,建苑中隊警力拿着該女子的截圖照片一一走訪店鋪,終于在某店鋪工作人員處得知,該女子是旁邊一家店鋪的老闆。執勤警力找到該店鋪,發現店鋪還沒有開門,門上貼着老闆的電話,于是電話聯系到該店鋪老闆龍某,确認相關信息後,通知其到建苑崗亭配合處理相關案件。找到事故另一方後,大隊事故中隊周聖鼎立即聯系雙方當事人到大隊事故中隊進行調解。
對于這起非接觸類交通事故,交警認定:行人龍某某橫過道路時沒走人行橫道,且未注意觀察和主動避讓過往車輛,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道路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擔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蔣某駕駛非機動車超速行駛、違反載人規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擔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責任,蔣某齊、蔣某馨不承擔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
據了解,該女子龍某當時是到自己電動自行車停放處拿東西,拿完東西後準備橫過道路回電腦城,結果剛跑出來,就發現有電動車摔倒了,龍某覺得沒什麼事,就走了。
而在距離事故現場不遠,就有一條斑馬線。龍某為了貪圖一時之便,選擇就近橫穿馬路,且過馬路未注意觀察過往車輛,這樣的行為不僅将自己置于危險之中,也對交通造成了不良的影響。交警部門溫馨提醒:交通秩序的維護需要每一位市民的自覺,亂穿馬路隐患大,不要讓斑馬線成為擺設。
記者:周璇 通訊員:秦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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