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錄用規定變化?第 四 章 錄 用公務員錄用的程序有哪些?,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公務員錄用規定變化?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第 四 章 錄 用
公務員錄用的程序有哪些?
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錄用公務員,應當按照發布招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審批或者備案等程序進行。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對這一程序進行調整。
發布招考公告✦
是錄用的首要程序。除法律法規明确不宜公開招考的職位之外,錄用公務員都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招考公告由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發布,一般應當載明下列内容:
01招考的職位、名額,包括招錄機關的名稱、職位名稱、職位職責和計劃錄用人數等,一般由招錄機關提出、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
02報考資格條件,包括基本條件和具體職位要求的條件。招錄機關應當根據職位職責、隊伍結構和用人需求等科學設置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一經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03報考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包括招錄機關根據職位要求明确提出考生應提供的有關學曆、工作經曆等需要審查核實的材料。
04其他報考須知事項,包括報名的方式方法、時限和地點,考試科目、時間和地點,考試成績發布時間和查詢方法,以及考試需要攜帶的用品等。
資格審查✦
主要了解報考者是否具備公務員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招錄機關在接到報名申請材料後,一般要在規定的時限内完成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應當客觀、公正、及時,不得以職位要求之外的條件限制報考者。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公務員錄用工作全過程,在任一環節,隻要發現報考者主要報考申請材料不真實、不具備報考條件的,招錄機關都可以取消報考資格、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資格。
考試✦
是公務員錄用的重要測評手段,在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中進行,主要測查報考者是否具備适應職位要求的能力素質。
體檢✦
是對報考者是否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的檢查。體檢的項目和标準根據職位要求确定,一般職位适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還要适用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标準。體檢的項目和标準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公務員錄用體檢應當在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同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根據職位需要,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招錄機關可以将體檢工作前置,對報考者體能、有關心理素質進行測評。
考察✦
是确保新錄用公務員具備良好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和履職素質的重要措施,在考試的基礎上進行。
公示✦
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擇優提出拟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時一般應發布公示公告,内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拟錄用職位,拟錄用人員姓名、性别、準考證号、畢業院校或者工作單位,監督電話以及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審批或者備案✦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招錄機關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将拟錄用人員名單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或者備案;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來源:燈塔濱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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