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要辦理個稅彙算清繳嗎?剛剛,稅局又公布2起自然人申報個稅彙算清繳被查,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每個人都要辦理個稅彙算清繳嗎?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剛剛,稅局又公布2起自然人申報個稅彙算清繳被查!!
提醒!個稅彙算這些“紅線”千萬别碰,個稅彙算清繳就按這個來!
2起自然人納稅人虛假填報
扣除項目未依法辦理個稅
年度彙算清繳案件
一、廣東查處虛假填報個稅其他扣除項目并進行虛假宣傳案件。
廣州市稅務部門根據輿情線索核查發現,劉某某在未購買符合扣除條件的商業健康險的情況下,在2020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中虛假填報了商業健康險2400元,還在網絡社交平台傳播“退稅秘笈”,誘導其他人員虛假填報。
後經主管稅務機關廣州市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提醒,劉某某更正了彙算清繳申報,并補繳了稅款和滞納金。
考慮到劉某某在稅務機關提示提醒後能夠糾正補稅,認錯态度良好,稅務部門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不予處罰。
二、廈門查處虛假填報專項附加扣除案件。
廈門市稅務部門在進行2021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退稅審核時,發現納稅人劉某在僅取得單位内部培訓證書、不符合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條件的情況下,錯誤填報了每年3600元的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廈門市稅務局進一步審核發現,該納稅人在父母健在但不滿足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條件的情況下,仍将祖父母添加為被贍養老人填報專項附加扣除。
經稅務機關提醒,劉某承認錯誤并已按規定更正申報。考慮到該納稅人在提示提醒後能夠糾正補稅,認錯态度良好,稅務部門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不予處罰。
有的可能會說,我都是随便報了,也沒人來查我呀。
稅稅通提醒大家,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之前都已經有人被查了,并給予處罰,下面帶大家了解下!
個稅彙算清繳被查!
罰款50%
深圳市稅務局發布通告:李某某因未完成年度彙算清繳被定性為偷稅!補稅3萬多!罰款50%!
違法事實:
經查,經通知申報而拒不完成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造成2020年度少繳個人所得稅33796.31 元。
處罰:
經通知申報而拒不完成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造成少繳個人所得稅的行為是偷稅,對你處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的罰款16898.16元。
警惕!個稅彙算
“紅線”千萬不要碰
01
存在其他收入未申報
個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内容有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
總有些人存在僥幸心理,就認為我隻申報工資薪金就可以了,其他的三項反正預繳時也沒申報,彙算清繳不申報也沒關系,這樣想就大錯特錯了。現在銀稅信息實時共享,任何偷逃稅都無處遁形,被查隻是早晚的事~
沒有自動歸集的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申報個稅時,要手動新增填入:
02
虛假申報專項附加扣除
有的人總是吐槽,要補稅好幾百,心肝疼,看着專項附加扣除一頓猛操作,從開始的補稅,變成退稅,小心退稅變偷稅。
我們都知道,允許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有6項,每一項扣除又有嚴格的規定,你以為你虛報專項附加扣除沒人知道嗎?現在大數據時代,多部門共享信息,一旦虛假申報,一查一個準~
03
虛假申報減免稅
有些人自認為很聰明,自己虛假申報減免稅,還得意洋洋的炫耀自己所謂的退稅“秘籍”,真是害人害己~
一個稅局分享的真實案例,一人在年度彙算清繳時,通過填報自然災害受災減免個人所得稅優惠項目,申請退稅7316.13元,稅務局通過大數據系統查實,不符合減免條件,你以為占了便宜,其實已構成偷稅!
虛假申報個稅彙算
後果有多嚴重?
今年個稅彙算公告新增處罰項:年度彙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年度彙算期結束後未足額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将依法加收滞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标注。
01
補稅 滞納金 罰款
根據征管法相關規定,情節輕微的補繳稅款 滞納金,嚴重的處于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02
影響個人信用
新的個稅彙算公告明确:要對未足額交稅的,計入《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标注。
通俗點講,就是情節嚴重的,會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并實施聯合懲戒。比如貸款啊,做飛機、高鐵啊等等都受影響。
提醒:辦理年度彙算,自己要對所填報的信息負責,确保真實、準确、完整。并且,相關證明材料,需要留存5年。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