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民商法案例研習與寫作方法初探”主題分享因時間原因,薛恒律師僅完成了上半部分的介紹,2022年8月4日下午,薛律師在所内續作“法律檢索與寫作方法初探”主題分享。
薛律師提出,法律檢索是法律人的基礎技能,不管是從事法學研究還是法律實務工作,日常都離不開對法律規範、案例、論文等的檢索。薛律師介紹了常用的幾種搜索引擎、電子數據庫以及不同數據庫在用戶體驗上的區别,并分别從法條檢索、案例檢索、論文檢索三個角度講解了如何準确提取關鍵詞以及如何通過多元檢索手段獲取目标信息。此外,他提醒道,我們在享受網絡檢索便利性的同時,不能忽略紙質文獻,要充分重視專業書籍尤其是經典教科書以及法學類期刊在法律檢索中的獨特作用。
薛律師指出,法律檢索本身不是目的,檢索獲取的信息必然需要通過整理、加工方可得到運用和消化,從該角度言,法律寫作才是法律檢索的主要目的。在法律寫作方法介紹環節,薛律師從為什麼寫、寫什麼、怎樣寫三個維度展開。
首先,要明白為什麼寫。他認為寫作是我們沉浸式思考的最佳路徑,在寫作中可以逐步養成發現問題、論證問題、解決問題的意識,可以綜合訓練自己的文獻檢索能力、文字運用能力、規範解釋能力、邏輯思維能力,還可以通過對公共領域知識的消化、吸收、重塑形成自己獨有的見解和成果。
其次,要知道寫什麼。薛律師認為寫什麼要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确定,法律文書、案例評析、實務文章、學術論文、法律時評、法律随筆等都隻是輸出形式,寫作最重要的不是形式本身,而是研究和論證的過程,載體隻是深度思考後水到渠成的結果。
最後,要學會怎樣寫。薛律師提出寫作的核心和難點是如何發現問題,他建議要秉持大處着眼、小處着手的态度,既要關注法學界的前沿研究課題,也要留意工作中的細微争議問題,他結合自身多年不間斷的閱讀和寫作經曆,以常見的寫作誤區為切入點,從文章選題、标題拟定、排版布局、文字表述、引注規範、表達禁忌等多個方面分享自身寫作心得。同時,薛律師特别提醒,沒有大量的信息輸入,任何寫作方法都是徒勞。
最後,薛律師以“我們要像律師一樣思考、像法官一樣思考、像法學家一樣思考,法治社會沒有旁觀者!”作為結束語與現場青年律師共勉。本次分享會持續2.5小時,在濃厚的向學氛圍中圓滿結束。
協力蘇州
微博、公衆号與頭條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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