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金增 通訊員賈偉 杜振興)黑尾蠟嘴雀在山東陽谷又稱“趙化鳥”,叫聲婉轉悠揚又聰明伶俐,深受人們喜愛。年近花甲的趙成功在銷售鳥籠的過程中嗅到了“商機”,夥同他人走上了收購并利用快遞銷售“趙化鳥”的生财路。
2019年8月,陽谷縣公安局李台派出所民警在集市上巡邏時發現,有兩位老人正提着鳥籠子在招攬生意,鳥籠子裡擠着十幾隻受到驚吓蹿來跳去的小鳥。辦案民警察覺到異常,遂向該縣公安局森林分局發出辦案協作函,經研判分析籠子内的鳥類可能為野生黑尾蠟嘴雀,屬于國家“三有”保護動物。辦案民警随即将馬坤、陳永存二人控制,二人到案後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
原來,馬坤、陳永存在集市賣鳥食時與趙成功相識,經過交流得知,鳥市上有些鳥類是附近村民用粘網、地籠等方式非法捕捉的。三人明知買賣非法狩獵的野生保護動物是違法行為,仍商議由馬坤在各個集市上收購他人獵捕的黑尾蠟嘴雀,再由趙成功聯系買家進行銷售,利用快遞郵寄的方式寄給買家,利潤平分。
半個月的時間裡,趙成功等人共收購、郵寄、出售200餘隻活鳥,獲利2750元,後被公安機關查獲。案發後,公安機關在馬坤家中扣押其尚未售出的“趙化鳥”等野生動物65隻,在陳永存家中扣押“趙化鳥”45隻。經鑒定,上述被收購的均為黑尾蠟嘴雀。
該案移送審查起訴後,由于涉案的黑尾蠟嘴雀不是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明知是非法狩獵的野生動物而收購,數量達到五十隻以上的,以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定罪處罰。陽谷縣檢察院遂以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分别對三人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趙成功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判處馬坤、陳永存拘役四個月,緩刑五個月,各并處罰金5000元。
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運用快遞物流的方式運輸野生動物可以使人貨分離,更加隐蔽,可能成為犯罪分子的首選。對此,陽谷縣檢察院向該縣郵政管理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加強制度建設,堵塞快遞行業的管理漏洞,在全行業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提升快遞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據悉,郵政管理部門采納了全部檢察建議,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野生動物保護機制。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來源: 蚌埠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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