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持相應貸款要件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所屬管理部申請貸款,借款人填寫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受理人員按貸款政策進行材料初審,錄入表中信息、複核合格後,系統輸出合同文本及貸款借據。
2、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以上貸款文本及銀行代扣協議的指定位置簽字。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到保險公司窗口辦理保險(還貸保證險和财産損失險)與抵押手續。
3、待抵押手續經過公示時限辦理完畢後,中心所屬管理部複核回執及貸款材料後委托銀行将貸款劃入銀行卡(折),借款人憑身份證原件到受托銀行領取。借款人每月在銀行代扣協議約定的時限内将應還本息款存入銀行卡(折)内或到開戶銀行窗口還款,直至借款全部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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