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績點是評估學習成績的一種方法,國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計算方法是:績點=分數/10-5,學分績點=學分*績點=學分*(分數/10-5)(90分以上按90分計算)。
2、績點制是實行學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自從1985年我國開始倡導實行學分制以來,人們對學分制的讨論和研究比較多,缺了對績點制的探讨,從而影響了學分制的順利實施。對當下國内高校在采用績點制過程中存在的諸多共性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并在與美國高校實行的績點制進行比較的基礎上,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3、一種國際通行的學生學習成績評估體制—平均學分績點(GPA)将在北大全面實行,北大教務部研究決定,自2002級學生起,學生所學課程都參與GPA計算(2002級以前的學生,仍按各院系自己制定的規則執行),計算機将自動完成對學生成績的GPA計算,并列入成績單中。教務部已将這種機制寫進“大學生學籍管理細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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