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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東南飛賞析

教育 更新时间:2024-12-25 09:28:31

  1、《孔雀東南飛》是一曲基于事實而形于吟詠的悲歌。其中,主人公劉蘭芝、焦仲卿之死,表面上看來,是由于兇悍的焦母和勢利的劉兄逼迫的結果。事實上,焦母、劉兄同樣是封建禮教的受害者。因為焦母、劉兄的本意,并不想害死自己的兒子、自己的妹妹。這從劉、焦死後,“兩家求合葬”這樣後悔不及的舉動可以看出。——盡管這是他們對劉蘭芝、焦仲卿生死不渝愛情的晚到的認可與祝福。他們主觀上的出發點雖有利己的打算,但也有把維護自己親人的終身幸福與自己的利益統一起來的願望。焦母劉兄是要在自己與焦仲卿、劉蘭芝的利益之間找到一塊平衡的綠地而共處。然而,他們沒有成功。這裡,問題的深刻性在于:劉蘭芝、焦仲卿畢竟是直接通過他們的手被害死了。焦母、劉兄同時又成了封建禮教的幫兇。這種不以個别人意志為轉移的社會力量,正是當時封建制度罪惡本質的必然反映。

  2、劉焦之死在當時有必然性。因為他們面臨的抉擇隻有兩種可能:或者向焦母劉兄屈服,違背自己的愛情誓約;或者以一死來維護兩人的愛情誓約。劉、焦不可能随心所欲地選擇第三個可能。因為他們所處的社會條件并不是他們自己選定的,而是既定的、從過去承繼下來的。劉、焦之死,固然有外來的壓力,但也有其内在的原因。這原因就是他們自身的思想也不能擺脫當時占統治地位的封建意識形态。《禮記·本命》中載:“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焦母迫害劉蘭芝用的是第一條。《禮記》中還規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悅,出。”焦母壓制焦仲卿用的就是孝順這一條。劉蘭芝回娘家後,也遭到家長制的威壓。那麼劉蘭芝、焦仲卿是不是從根本上反對這些封建教條呢,沒有。劉、焦兩人所反複辯解的是他們并沒有違反這些封建規範。他們的認識不能不受時代的局限。劉蘭芝、焦仲卿與焦母劉兄不同的是:劉焦的愛情理想與這些封建教條沖突,而焦母劉兄則以為堅守這些封建教條才能真正維護自己和親人的幸福。顯然,在當時社會條件下,焦母、劉兄是強者,而劉蘭芝、焦仲卿注定是被吞食的弱者。他們并不是處于打倒孔家店的五四運動時期,而是處于中國地主階級還有着遠大前途,封建制度正處上升時期的東漢末年。劉蘭芝、焦仲卿的抗争隻是一種自身合理的人性要求同違背這些要求的封建禮教之間的一種不自覺而且沒有出路的沖突。因此,他們的死,是曆史的必然要求與這個要求實際上不能實現的産物。他們的死,是對封建禮教罪惡本質的控訴。思想上的局限,并不能轉移或否定實踐意義上的客觀作用。劉蘭芝、焦仲卿不愧是封建禮教的早期叛逆者,因為他們沒有逆來順受地屈從。死與屈從,都是封建禮教對他們二人的毀滅。但這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毀滅。如果他們屈從了,那麼雖然他們的肉體還活着,但他們的靈魂、他們的愛情理想卻不複存在了。而死,卻表現了他倆為堅持愛情理想而作的抗争,符合曆史發展的必然性,赢得後世人民對他們的同情與尊敬,成為後代粉碎封建枷鎖的精神鼓舞。

  3、所以,劉、焦之死,已沖破個别人、個别家庭的狹小範圍而具有了重大的典型意義,揭出了極其普遍的社會問題。《孔雀東南飛》的重大思想價值在于:它在中國封建社會的早期,就形象地用劉蘭芝、焦仲卿兩人殉情而死的家庭悲劇,深刻揭露了封建禮教的吃人本質,熱情歌頌了劉蘭芝、焦仲卿夫婦忠于愛情、反抗壓迫的叛逆精神,直接寄托了人民群衆對愛情婚姻自由的熱烈向往。

  4、通過有個性的人物對話塑造了鮮明的人物形象,是《孔雀東南飛》最大的藝術成就。在貫穿全篇的對話中,可以看到,劉蘭芝對仲卿、對焦母、對小姑、對自己的哥哥和母親講話時的态度與語氣各不相同,正是在這種不同中可以感受到她那勤勞、善良、備受壓迫而又富于反抗精神的外柔内剛的個性。同樣的,在焦仲卿各種不同場合的話語中,也可以感受到他那忠于愛情、明辨是非但又迫于母親威逼的誠正而軟弱、但又有發展的性格。詩中寫到蘭芝與仲卿死前,蘭芝假意同意再嫁,仲卿見蘭芝後回家與母親訣别,他倆這時的話語,非常切合各自的身份與處境。試想,蘭芝如果直說要死,這個弱女子勢必會遭到暴力的約束,被強迫成婚。而仲卿的情況自然與蘭芝不同,如:“吾意久懷忿,汝豈得自由”、“小子無所畏,何敢助婦語”,于此可立見焦母的蠻橫:“作計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後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榮汝身。不嫁義郎體,其往欲何雲?”由此可見劉兄的勢利。即使次要人物如媒人、府君的簡短對話,也各各符合其人的身份、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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