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駕駛證。
2、填寫《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表(粘貼1寸近照)。
3、縣級或部隊團以上醫療機構對駕駛人本人按表上内容進行身體檢查(加蓋體檢印章)。
4、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5、收存接受教育的憑證(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累積記分達到12分所需)。
6、溫馨提示:1.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十五日内,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2.持有準駕車型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兩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十五日内,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3.持有準駕車型為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十五日内,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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