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支付令條件及管轄
1、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支付令:
(1)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2)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2、管轄法院: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
【解讀】:
第一、《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
第二、申請支付令條件要求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債權債務關系明确且具有單方面給付金錢義務的特性;
第三、支付令不适用公告送達的情形;
第四、支付令雖屬于督促程序,依然需要遵守一般的管轄原則,應該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出申請。
一般管轄原則:債務人是公民,則由債務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緻的,應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債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則應當由債務人住所地法院管轄;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對沒有辦事機構的公民合夥、合夥型聯營體提起訴訟的,由被告注冊登記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注冊登記的,幾個被告又不在同一轄區的,所有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五、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申請支付令的案件,不受争議金額的限制。
二、支付令申請時間
1、依據法律的一般規定當事人請求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
2、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申請支付令應當認定與提起訴訟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最高院關于訴訟時效問題的規定》】
三、支付令申請費用
1、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财産案件受理費标準的1/3繳納;【《訴訟費繳納辦法》】
2、支付令失效後轉入訴訟程序的,應當按照《訴訟費繳納辦法》補交案件受理費;【《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九十五條】
3、支付令被撤銷後,債權人另行起訴的,按照《訴訟費繳納辦法》繳納案件受理費。
【解讀】
第一、《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九十五條
第二、支付令失效: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第三、支付令失效的救濟:支付令失效的,轉入訴訟程序,但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
四、支付令的受理、審查
1、提出申請後,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内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
2、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
3、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4、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請後,發現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駁回申請。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二百一十七條】
五、支付令申請被駁回的情形
1、當事人不适格;
2、給付金錢或者彙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債券、國庫券、可轉讓的存款單等有價證券的證明文件沒有約定逾期給付利息或者違約金、賠償金,債權人堅持要求給付利息或者違約金、賠償金;
3、債權人要求給付的金錢或者彙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債券、國庫券、可轉讓的存款單等有價證券屬于違法所得;
4、債權人申請支付令之前已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或者申請支付令同時又要求訴前保全。
【《适用督促程序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五條】
六、支付令失效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已發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1)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請後,債權人就同一債權債務關系又提起訴訟的;
(2)人民法院發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無法送達債務人的;
(3)債務人收到支付令前,債權人撤回申請的。
2、經形式審查,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異議成立,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1)本解釋規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情形的;
(2)本解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情形的;
(3)本解釋規定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情形的;
(4)人民法院對是否符合發出支付令條件産生合理懷疑的。
【解讀】
第一、《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四百三十二條;
第二、對設有擔保的債務的主債務人發出的支付令,對擔保人沒有拘束力。 債權人就擔保關系單獨提起訴訟的,支付令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失效。
第三、支付令失效的後果,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自收到終結督促程序裁定之日起七日内未向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表明不同意提起訴訟的,視為向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起訴。 債權人提出支付令申請的時間,即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時間。【申請人的不明确否定即視為訴訟的原則】
七、支付令效力的特殊情形
1、基于同一債權債務關系,在同一支付令申請中向債務人提出多項支付請求,債務人僅就其中一項或者幾項請求提出異議的,不影響其他各項請求的效力。
2、基于同一債權債務關系,就可分之債向多個債務人提出支付請求,多個債務人中的一人或者幾人提出異議的,不影響其他請求的效力。
3、債務人對債務本身沒有異議,隻是提出缺乏清償能力、延緩債務清償期限、變更債務清償方式等異議的,不影響支付令的效力。
【解讀】
第一、《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四百三十四條、第四百三十五條、第四百三十八條
第二、同一債權債務關系中,支付令的效力對請求事項具有相對獨立性,對單個債務人具有相對獨立性,債務關系本身的相對獨立性。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