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湖南長沙,嶽麓區發生一起公交車撞倒小學生的交通事故,湖南航天醫院急診室工作人員表示,孩子已經去世。現場視頻顯示公交車橫跨斑馬線,事故發生後,有交警到場維持秩序。目擊者劉先生稱,兩個月前,同樣在此十字路口處,也發生了一起公交車撞傷學生事件。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删)
詢律釋法公交車發生交通事故并不少見,關于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的認定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刑事責任:公交車司機撞死人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主要看交警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責任劃分。如果司機緻使一人死亡,并且承擔主要以上責任,則需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緻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産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删)
民事責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确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内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保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删)
碼字不易,覺得有用就點個贊 關注再走吧~
如有更多法律問題,可私信留言咨詢或者關注詢律網公衆号咨詢~
詢律網:作為中國大型在線法律服務平台,憑借詢律師、找律師、問律師三大核心功能,以及在互聯網 法律中引導付費咨詢,解決用戶與律師之間沒有良好的溝通機制的難題,承擔用戶與律師之間的連接橋梁。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