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完整的腎髒病診斷包括三個方面:臨床診斷、病理診斷和腎功能的評價。
臨床診斷和腎功能評價可以通過病史、臨床表現和化驗室檢查綜合獲得,但各種腎髒病往往以類似表現發病,比如糖尿病腎病與特發性膜性腎病均可以大量蛋白尿為主的腎病綜合征樣表現發病,如果沒有病理診斷來明确,臨床治療的方向就會變得模糊不定。而實際上,這兩種疾病的治療原則是截然不同的。
所以病理診斷在腎髒病學迅猛發展的今天變得尤為重要。腎穿刺活檢術始于20世紀20年代,在全世界範圍内廣泛開展已有50多年的曆史。目前,經皮腎穿刺活檢是國内外采用最為廣泛的腎活檢技術。
原發性腎髒病的診斷首先需要排除繼發性因素的存在,而繼發性因素往往表現的不那麼清晰,且涉及到多個學科的疾病,比如:糖尿病、高血壓、過敏性紫癜、系統性紅斑狼瘡、多發性骨髓瘤、乙型肝炎、系統性小血管炎等,它們的臨床表現可能特異性不是很高,但其病理表現卻是千差萬别、各有特征。那麼,明确診斷就是腎活檢最重要的意義。一個腎活檢結果推翻多年的老診斷在這個時代已不是什麼新奇的事情。
明确診斷的目的是在于把模糊不定的治療方向清晰化,确定治療方案:
在腎功能未受損或輕度受損的情況下,我們應當積極治療原發病,可以利用糖皮質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藥物進行控制疾病進展;
當腎功能明顯受損、腎組織纖維化較重時我們的治療重心轉向了保護腎功能和抗纖維化治療;
當腎功能嚴重損傷、大面積腎組織纖維化時我們即需要腎髒替代治療;
還有一些遺傳性腎髒病和先天畸形所緻的腎損害我們可以求助外科幹預或無需治療。
由上可見,腎髒病的治療是一種相對的精準治療,是要建立在精準診斷基礎上的,那麼腎活檢的另一個意義就是指導治療。
因此,病理診斷是明确腎髒病診斷的“金标準”,是明确治療方案的基石,而腎組織的取材隻能依靠腎活檢。
什麼樣的患者可以接受腎活檢?
這就要說腎活檢的适應症和禁忌症了。腎活檢的适應症較為廣泛——凡有腎實質損害,其病因、病理改變性質和程度、治療和預後等問題尚未解決或不甚明确者,均為腎活檢的适應證。
腎活檢作為一種有創檢查手段,其禁忌症與其他有創檢查類似。
絕對禁忌證包括:
①明顯出血傾向;
②重度高血壓;
③精神病或不配合操作者;
④孤立腎;
⑤小腎。
相對禁忌證包括:
①活動性腎盂腎炎、腎結核、腎盂積水或積膿,腎膿腫或腎周圍膿腫;
②腎腫瘤或腎動脈瘤;
③多囊腎或腎髒大囊腫;
④腎髒位置過高(深吸氣腎下極也不達十二肋下)或遊走腎;
⑤慢性腎功能衰竭;
⑥過度肥胖;
⑦重度腹水;
⑧心功能衰竭、嚴重貧血、低血容量、妊娠或年邁者。
腎活檢可能會帶來哪些風險?
這就要提及腎活檢術後并發症的防治了。血尿是較為常見的并發症,活檢針對腎組織的穿刺畢竟會刺傷微小血管,血液通過集合系統混入尿液,因此絕大多數患者都有不同程度的鏡下血尿,少數患者可出現肉眼血尿,一般無需特殊處理,延長卧床時間即可。血尿伴嚴重血壓降低者,應緊急輸血,補液,或外科手術止血。
腎周血腫也是可能發生的風險之一,大多數患者會出現腎周血腫,但一般為小血腫,無臨床症狀,1-2周内可自行吸收,一般術後24-48小時會邀請床旁彩超進行評估。感染、動靜脈瘘形成、周圍髒器的誤刺等均為術後并發症,但隻要我們醫生操作謹慎,彩超定位準确,術後處理規範,這些并發症的發生率還是較低的。
綜上所述,腎活檢臨床價值高、安全性高、成功率高、手術時間短、患者痛苦小、并發症少,已成為腎髒病診斷的常規手段之一。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