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标:汽油車國Ⅱ及以下、柴油車國Ⅲ及以下
年限:2008年8月1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天然氣)汽車和2013年7月1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汽車
7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環保局聯合發布通告(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拟對高排放老舊汽車禁限行。
消息一出,西安市民炸開了鍋。24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環保局召開媒體見面會,對《征求意見稿》做出情況說明——禁限行實際是以排放标準作為參考的(汽油車國Ⅱ及以下、柴油車國Ⅲ及以下),用時間節點表述,是方便市民理解。
但西安市環保局“一定會執行”的表态,卻激起民意更大反彈,反對的呼聲依然很高。
>>車主故事
各項檢驗都合格
舍不得開了10多年的車
29歲的劉先生西安工程大學畢業後,一直在西安打拼,“做過銷售,現在自己幹,開過洗衣店,但生意不太好,現在打算重新開店創業。”劉先生說,他老家在榆林,家裡經濟條件也一般,這兩年好不容易貸款在西安買了房子。
創業階段到處跑,需要一輛車。“前幾年,我親戚換新車,把他原來的車送給我了,他的車是2004年買的,應該是國Ⅱ标準,我開着感覺很好,尾氣排放檢測都合格。”劉先生說,不要小看這輛老車,這幾年陪着他到處拜訪客戶,陪他創業,作用很大,“這輛車從2004年到現在,一共行駛了大約16萬公裡,創業正艱難,沒錢,換新車的話,經濟方面真是雪上加霜,日子更難了。”
劉先生的鄰居馬先生也有輛10多年的老舊車,“應該也是國Ⅱ标準的,行駛了40萬公裡了,但保養得很好,各項檢驗都合格,我還開了幾次。”劉先生說,鄰居對這輛車很有感情,聽說老舊車三環内禁限行,很不理解。
>>舊車出路
二手交易難出手
市民擔心街頭僵屍車激增
采訪中有不少市民提出,不允許在市區開,那就隻能賣,還隻能賣往農村。但周邊農村對于車的需求可能沒那麼多,如果出不了手,就等于報廢了。“到時候,大家肯定不願再花錢把車停地庫,扔在路邊的車肯定會激增,這又會占用原本就緊張的城市道路和停車位,還影響市容市貌。”有市民擔憂。
“汽車屬于個人财産,政府怎麼能‘強制報廢’呢?”劉先生表示,既然政府要推行,應該綜合考慮各方因素,建議相關部門聯系汽車廠商推出以舊換新活動,或者回收後補貼現金,這樣的話車子也不至于變成廢鐵,造成浪費,車主們換車經濟負擔也小一點。
7月25日,華商報記者從西安市環保局了解到,目前隻是征集意見的第一步,有不合理的情況,會随時調整。
目前已征集到市民的多少建議呢?華商報記者未得到西安市環保局的回複。 華商報記者 任婷 實習生 曹甜甜
再問“禁限行令”
24日下午的媒體見面會上,盡管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環保局對《征求意見稿》做出情況說明,但有市民指出這樣的解釋說明并沒有解答他們的疑惑。有市民留言提出幾大質疑:
1.“禁限行”車輛數是按時間統計的,還是按排放标準統計的?
西安市環保局副局長表示,禁限行實際是以排放标準作為參考的(汽油車國Ⅱ及以下、柴油車國Ⅲ及以下),用時間節點表述,是方便市民理解。
那麼,其公布的受影響的27.7萬輛車到底是按哪個标準統計的?如果是按時間節點統計,其中2008年8月1日前注冊登記的國Ⅲ車又有多少?
2.按哪套标準執行,該“闆上釘釘”!
注冊登記時間和排放标準明顯是兩套标準。身邊2008年8月1日前注冊登記的國Ⅲ車有不少,相信在環保局統計的27.7萬輛中也占了一定比例。
到底按哪套标準執行,該“闆上釘釘”,讓這部分車主明白他們到底有沒有權利開進城區。
3.“隻是禁限行”,實際和報廢有什麼區别?
說報廢和禁限行是兩個概念。可一個住在西安市内的市民,無法開車出城;住在三環外的市民,無法開車進城上班,如果非要說這車和報廢的區别,那就是你還可以賤賣!
這不是報廢,卻比報廢更讓人欲哭無淚。
4.說了那麼多法律依據,咋不提提《物權法》?
《憲法》規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産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物權法》規定,公民對合法車輛的使用權不受侵害。這些上位法為什麼管不住西安市以環保名義發出的通告?草率地對市民财産權和使用物權進行限制,那麼此舉将有違法嫌疑。
5.環保局副局長為何敢說“一定會執行”?
政府部門必須依法行政,“法無授權不可為”。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過程中,曾經有一個授權地方政府采取限行措施的“58條”,但在最終審議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删除了這一授權條款,原因是“限制機動車通行涉及公民财産權的行使,應當慎重”。那麼西安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說出“一定會執行”時,有沒有經過“慎重”考量?
“禁限行令”民意調查
截至昨晚10時,陝西多家媒體關于針對高排放老舊汽車禁行三環的投票結果分别為:
■華商報
支持 4919票 7%
不支持 59871票 92%
■三秦都市報:
同意 416票 5%
不同意 6430票 92%
不關心 113票 1%
■陝西都市快報
同意 843票 4%
反對 16499票 80%
先補償了再說 2753票 13%
不關注 314票 1% 華商報記者 佘晖
二手車行業資深人士:
政策發布之時就是二手車交易分水嶺
昨日,華商報記者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一事,咨詢了一位西安市二手車行業資深人士,“政策正式發布的那一刻,将會使西安市二手車交易陡轉直下,也會成為西安市二手車交易的分水嶺。”資深人士說,這一政策最直接的影響就是消費者的預期和購買意願會發生陡然轉變,“二手車的折舊率會越來越高,車輛的使用壽命變短。購買二手車大多會選擇較為高檔的車輛,但是政策之後隻會考慮購買便宜的新車,這是最為直觀的表現。”
資深人士表示,西安市目前允許本地牌照車輛在本地流轉,但是外地車輛轉入必須是國Ⅴ标準,而且全國範圍内幾乎已經沒有國Ⅱ标準的遷入地,甚至國Ⅲ标準的遷入地也非常少,而且一般都是消費能力較低的邊遠窮地區,“而且全國不少地方已經不允許國Ⅳ标準遷入,這時候西安全面淘汰國Ⅱ标準,意味着全國已經沒有交易的可能,在沒有明确補貼政策的條件下,報廢是隻能按照每噸260元的廢品價格出售,将來可能會導緻城市出現大批量的汽車垃圾無人理會。”資深人士說,與北京、天津等二手車輸出區不同,“西安是二手車的輸入區,當前現狀是二手車車源不足,買方市場有需求,一旦新政策實行,将會導緻車源和買方市場雙邊萎縮的局面。”資深人士表示,随着全國範圍環保要求越來越高,國Ⅵ标準開始實行隻是時間長短的問題,“現在的國Ⅱ标準是全國範圍内認定的高排放老舊車輛,而接下來的排放标準更新越來越快,淘汰更新也就越頻繁,西安市新的政策一旦實行,也會加快國Ⅲ标準、國Ⅳ标準車輛的快速出手,但是因為市場整體萎靡,交易暴跌在所難免,西安人的汽車消費習慣也将因此徹底改變。” 華商報記者佘晖
>>律師說法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瑩:
任公職者要信守規則
24日,西安市環保局方就“高排放老舊汽車禁限行”發表意見時說,地方法規可以嚴于國家法規。對此,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瑩提出質疑。
《立法法》第五章第八十七條至第九十條明确闡釋了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的效力,它們的效力位階如下圖:
《意見征求稿》毫無疑問屬于效力位階的最底層,它的任何一條規定都不得違反上位法的規定。至于“地方法規可以嚴于國家法規”這句話,唯一與之能沾上邊的是《環境保護法》第十五條,“對國家環境質量标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國家環境質量标準的地方環境質量标準。”這裡的“嚴于”僅僅指環境質量标準。顯然,禁止十年以上的汽車進三環不屬于制定環境質量标準。
“信賴保護原則”是行政法的另一重要原則,它是指行政機關的規定或決定一旦做出,就不能輕易更改,除非有充分的法律依據并遵循法定程序之外,還應當給予權益受損人一定的補償或采取補償措施。國家剛剛取消了強制報廢制度,給了廣大國民基本的信賴利益,而西安市有關部門的做法,卻直接破壞了這一信賴利益。
作為國家權力的行使者,希望西安有關部門能信守規則,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華商報記者 甯軍
編輯: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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