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興觀群怨”說,“興”就是感發性情,這是情感的作用,而“觀、群、怨”都是關于詩歌的社會作用的:
興:文學審美作用。指詩歌形象可激發人的精神情感,獲得審美享受。
觀:文學認識作用。詩歌所反映的社會政治狀。況、道德風尚狀況、作者的思想傾向與感情心态
群:文學團結作用。詩歌通過人際交流,使人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文流感情,加強團結。
怨:文學幹預現實、批評社會作用。“怨”的主體是指對現實不良政治的批判。
2、出處:《論語?陽貨》:“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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