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職場

 > 領導主動加微信第一句話怎麼說

領導主動加微信第一句話怎麼說

職場 更新时间:2024-11-11 13:54:07

大象新聞記者 王韶卿 張嘉憶/文 張嘉憶/視頻

如果領導主動加你的微信,你會加嗎?面對這個問題,相信絕大多數人的回答都是:必須加!那如果領導找你幫個小忙,你會幫嗎?對于這個問題,很多人應該都會毫不猶豫的答應,立馬照辦。但如果領導找你借錢,你會借嗎?領導向你提出借錢想法時,你會如何做呢?

領導主動加微信第一句話怎麼說(說點看法如果領導)1

“領導”有急事找他借錢 轉賬19.8萬元後卻難要回一分錢

今年3月17日,在鄭州做生意的譚某微信上接到一位叫“高某”的微信加好友申請,看頭像是其老家某鄉鎮的黨委書記,就通過了好友申請。

随後,這位“高書記”詢問譚某其近期的工作生活情況,并稱有相關的企業扶助政策下來,可以幫助譚某申請資金扶持。

在取得譚某的信任後,第二天“高書記”以需要過賬為由,讓譚某幫助轉款,譚某将自己的銀行卡号提供後,“高書記”發給他一張19.8萬元的轉賬截圖,并稱由于轉賬延遲,催譚某盡快把錢轉到“高書記”提供的另一張銀行卡内。

譚某轉賬成功後,遲遲不見“高書記”的現金到賬。他趕緊找來“高書記”的電話号碼,打電話與湖北老家的領導核實,才發現自己被騙,自己的微信号早已被對方删除拉黑。

經過警方多部門的追蹤核查,發現受害人19.8萬元流向了廣東省一市農商銀行鐘某的賬戶。在很短的時間内,犯罪分子以“ATM取款、無卡取款、電子銀行轉賬”等方式在廣東省一市多家銀行網點分批次取現後銷聲匿迹。

領導主動加微信第一句話怎麼說(說點看法如果領導)2

面對“領導”對自己的器重 他給“領導”指定賬戶轉款30萬元

“詐騙是指虛構事實或者隐瞞真相使被害人産生錯誤認識,并作出行為人希望的财産處分。”河南良承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副主任王韶華說,“構成詐騙罪需要滿足三個條件。第一是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包括自用或者轉歸他人的主觀故意;二是行為人實施了詐騙行為;三是數額較大,一般3000元至10000元以上就被認為是數額較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地區經濟狀況不同可能略有差别。”

王韶華曾經處理過這樣一個案例。小張自己開了個公司,承接一些建築工程。有一天,小張的微信上有自稱“某某領導”的人主動添加其微信,加上之後呢,對小張的事業和生活一番噓寒問暖,小張對來自于領導的關心而感動,認為領導重視自己,事業必定蓬勃發展。

緊接着,領導表示,因為親戚做生意資金暫時周轉不開,向自己借30萬救救急,但是自己不方便轉賬,這筆錢領導先轉到小張賬戶,但是因為跨行原因需要兩小時後才能到賬,就拜托小張先用自己的賬戶給親戚轉賬過去。

小張心想:這是領導對自己的器重,絕不能辜負領導的信任,況且領導已經把向自己賬戶轉賬的回執單截圖發了過來,隻不過就是兩小時後到賬而已。于是二話不說就給領導指定的賬戶轉了30萬。2個小時過去了,領導所說的給小張賬戶轉賬的錢遲遲未到賬,小張就給領導發微信想核實一下,結果發現,已經不是對方好友了。很顯然,小張這是遭遇了詐騙。

騙局套路如此簡單 為何還是有人上當?

記者梳理發現,全國各地出現過不少類似的案例,但大多都具有固定的套路。騙子冒充領導實施電信詐騙套路無非就三步,首先冒充領導,主動添加好友,騙子通過不法渠道,盜取群衆手機通訊錄上所有聯系人的聯系方式,随後精準發送信息,冒充領導添加相關人員為好友;其次,騙子用關心的口吻,甚至主動提出幫助受害人解決困難,極大降低戒備之心,獲取受害人信任;最後,進入正題,騙子進而以正在開會、參加活動、幫忙周轉資金或過橋轉賬為由,僞造轉賬憑證,要求受害人盡快幫忙轉賬至指定賬戶。

看到這些套路,有些人會不屑,這麼簡單的套路誰會上當受騙。騙局本身其實很好理解,也比較容易被識破。詐騙分子之所以屢屢得手,就是因為其利用了“領導”與被害人社會身份、權利地位的不對等,抓住了受害人對“領導”的敬畏心理。

當詐騙分子以領導身份要求受害人轉賬時,受害人本身處于被動的弱勢地位,就容易上當,還有部分受害人明知此事不可為,也會礙于其“領導”身份而為之。

“近期工作中發現有詐騙分子冒充領導給我市群衆進行交流,詢問近期工作情況及企業運行狀況,經過前期溝通取得信任後,營造急切緊迫的氛圍引誘群衆轉賬實施詐騙。請您遇到‘領導’要求轉賬時,務必核實清楚,切勿盲目對号入座掉入圈套。”記者了解到,不少地方反詐中心也會通過短信等平台發布提醒信息,但有些人還是會掉入圈套。

面對領導或朋友借錢 律師提出這些建議

“現實生活中,類似的案件有很多,有的自稱是‘領導的司機’、‘領導的秘書’、‘領導的愛人’、‘領導的子女’又或者是‘你的同學’、‘你的發小的親戚’、‘你的閨蜜的父母’、‘你的子女的好友’甚至自稱是‘你的哥哥姐姐’等等,向你借款或者要求轉賬的理由也有很多,套路雖各不相同,但都大同小異,最終目的都隻有一個:騙你的錢!”

王韶華表示,我國《刑法》第266條對詐騙罪做了規定:詐騙公私财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

“提醒大家,遇到這種事情,千萬要提高警惕,冷靜的思考一下,你有沒有這樣的‘領導’、‘親戚’、‘朋友’,一定要多方核實對方的身份,最好是打個電話确認一下,通過多種方式确定對方的身份後,你應該能清楚的知道是不是遭遇了詐騙。如果遭遇了詐騙,千萬要守住自己的錢袋子,第一時間報警。”王韶華說。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職場资讯推荐

热门職場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